哈市女子坐朋友车回家险些担刑责!这种习惯你也有,千万注意!
生活报新街派
原标题:哈市女子坐朋友车回家险些担刑责!这种习惯你也有,千万注意!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很多司机也都十分注意
但是如果有醉驾的情况时
坐在副驾驶的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恐怕很多人会一脸惊讶

23日,市民杨女士向生活报热线询问,听说醉驾的副驾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朋友刚刚因醉驾被刑拘,自己就坐在副驾驶位置,是否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杨女士介绍,21日晚,他与几个朋友在香坊区某酒店聚会到很晚,散场后朋友提出顺路正好开车送她和另一位女士回家,杨女士提出既然都喝了酒,就不要自己开车回家了。
可是朋友坚持称自己没喝醉,执意要送,两人不好回绝,想着路途也不远,应该没事,就乘坐朋友的车回家。
没想到路上遇到交警,查出朋友系醉酒驾驶,面临刑事处罚。杨女士从网上得知,醉驾副驾驶也要一同承担刑事责任,十分后怕,询问本报。

对此问题,香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鲁滨表示,对于醉驾副驾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目前在具体审判过程中,还未有相关案例出现。
如副驾驶位乘车人为车主,且明知驾驶人大量饮酒后仍然驾车上路行驶,是明知他人犯罪,又提供工具的行为,属于帮助犯,可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承担与醉驾驾驶人相同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杨女士并非车主,且存在劝说、阻止酒驾行为的情节,故不构成主观故意犯罪要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小编提醒您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等。这些情形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
生活报记者 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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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时刻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