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 酒后驾车,一死三伤,“兄弟情深”不忍对方坐牢,肇事罪重责究竟谁来承担?
央视
原标题:今日说法 | 酒后驾车,一死三伤,“兄弟情深”不忍对方坐牢,肇事罪重责究竟谁来承担?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事后我会多给蔡家补偿,
我想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致命的酒驾
2017年6月17日,凌晨5点28分,福建省南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案者称,他们所坐的车辆在凌晨3点左右开到了河里,车中共有4人,有3个人自救爬上了岸,但驾驶员还困在车内。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确认情况,并立即对车辆施救,抢救伤员。早上7:30,车终于被打捞了上来,但驾驶员已死亡。经警方确认,死者名叫蔡周福,43岁,打捞上来时他坐在驾驶位上,上半身俯在副驾驶位上。
现场处置完毕后,生还的三人接受了警察的询问。

据报案人林俊明称,当晚他和钟林添、陈景龙、蔡周福四个人一起在钟林添家喝酒,后来决定外出吃夜宵。车是死者蔡周福驾驶的,他们3个人坐在后排。车不慎落入水中后,他们三人自己爬上了岸,但驾驶员蔡周福却没能及时爬上岸,导致了死亡。这一说法也得到了钟林添和陈景龙二人的确认。
酒驾背后的蹊跷
案发当天,警方初步认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因为酒后驾驶处置不当,车辆不慎坠入河中。若是这样结案,那么死者是自己驾车造成死亡的,应由他自己负本事故的全责。

但却有一些细节,让警方产生了怀疑:
(一)报案时间。按照三名生还者的叙述,事故是凌晨3:00左右发生的,可是报案是凌晨5:28,事故发生后的两个多小时他们在干什么?
(二)乘坐位置问题。根据口供,他们在乘坐位置上的排序也有违常理。轿车有两排座位,通常情况下四人乘车,前排坐两个,后排坐两个,可三人为何都要挤在后排座位上?
(三)事故是怎么发生的?车辆到底由谁来驾驶?
面对警察的询问,三人的描述基本一致,可是当问及他们在车辆后排乘坐位置的次序时,他们的说法却都含糊不清,这让警方觉得情况有所蹊跷。

对于座次问题的模糊回答,警方虽然有疑问,可在询问中却没什么突破口。警方便查了几个人当晚的通话记录和微信,发现当晚林俊明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几人聚会时的视频,视频中的蔡周福已经大醉,站都站不稳。
在警方看来,蔡周福当时已经是醉成烂泥,在自己站都站不稳的情况下,去开车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同时,根据4个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报告也显示,4个人里喝得最多的是死者蔡周福。

警方怀疑三位生还者陈景龙、钟林添、林俊明有可能串供,决定在分别审讯中寻找突破口。案发第3天,警方对这起单方交通事故立案侦查。
揭穿谎言的4秒钟
此时,查找监控的一组警察,在事故发生前肇事车辆经过的一处监控点,找到了一段4秒钟的视频。

通过对视频的仔细比对,警方最终确认,当时的座次情况是前排两人,后排两人。因此,三人中应有一个人是坐在前排的。
鉴于座次分布和死者蔡周福当时的醉酒情况,警方怀疑当时并不是蔡周福开的车,驾驶员应该另有其人。于是,警方再次对这三人展开讯问。
面对警察的追问,林俊明、钟林添均指认是陈景龙酒后驾驶肇事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死者蔡周福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钟林添、林俊明则坐在后排。车子落水时,三人因还算清醒,便都从车里爬出来自救成功,但坐在副驾驶位的蔡周福因为醉得太厉害,无法及时醒来,错过了求生的时机。
之后,三个人花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将蔡周福打捞起来,吓得在岸上痛哭,之后便报了警。面对林俊明、钟林添二人的供述,陈景龙也终于承认了林、钟二人所述均属实。
法律面前讲不得“义气”
根据三人交代,陈景龙、钟林添、林俊明三人是十几年的老同学,感情非常好。他们不想看到任何一个“兄弟”去坐牢,于是想到让死者蔡周福去“充当”驾驶员,之后他们也会对死者蔡周福家给予更多的经济照顾,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目前,司机陈景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他的两个好友林俊明和钟林添,因提供虚假证言,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今天我们演播室请来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曲老师,三个生还的人合谋想让死者去顶包,您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都有哪些违法和犯罪行为呢?
A1:
应该讲首先他们都喝酒了,所以不管是谁开车,其实都是酒后驾车,这本身是违反交通法规的。因为喝了酒以后又处置不当,掉到河里,造成一人死亡,所以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通常要被判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际上因为他已经犯罪了,让死者去给他顶包,是掩盖一个犯罪事实,本质上是一个包庇行为。但考虑到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也考虑到他们确实都是朋友的关系,所以司法机关也没有去把打击的面放得很宽。
Q2:
其实这三个生还者,包括死者,他们都是朋友。那三个生还者为什么会这样策划呢?那鉴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您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A2:
其实他们也是想替这个真正开车的人分担一些责任,可能是出于这种“哥们儿义气”,但是恰恰这种哥们儿义气,和我们的法律规定是有矛盾的。
应该讲对一个普通的公民,也包括对一个司法官来讲,他总是要考虑人情、法理、天理。司法考试就考过一个题目,就是让考生来思考一下,情理、法理和天理的关系。情理上有他们自己的考虑,他觉得已经死了一个人了,干脆事后给这个死者多补点钱,咱们也算倒霉,别再让咱这个兄弟再去坐牢了。情理上看,他们有些可原谅、可谅解的地方。但是问题在哪里呢?这时候你把法律就不管不顾了。实际上他酒后驾车就是置法律于不顾,这时候把自己的安全也不当回事情,也不太关心公众的安全,结果就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所以之后他又想掩盖这个事实,其实从经济上来讲,是让这个损失降到最低,别再让我们四个人当中有个人再去坐牢。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这时候情理不能高过法律。所以最后司法机关还是把案件事实查清,还原了真实情况,让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承担了法律责任。
情同手足,
固然值得珍惜;
但面对法律与正义,
真相,
永远是检验一切的最高标准。
案件来源 | 《今日说法》节目《坠河》
实习小编 | 赵欣茹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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