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概念可多元但不可泛化
原标题:“作家”概念可多元但不可泛化
这几天,由大星文化等发布的第12届作家榜陆续公布,除了主榜之外,还有明星作家榜、网络作家榜、外国作家榜、漫画作家榜、企业家作家榜等系列子榜单,覆盖多个领域的多个方面。
作家的概念在扩大,写作的领域在细分,传播的方式在变化。现在受众的需求多种多样,自然会产生相匹配的内容和“作家”。这个作家榜从最初的综合性榜单发展到现在的分类式榜单,有一定的合理性,便于采用相对统一的标准对作家进行评价。不过,这个排行榜为了“开拓”项目,有些子榜单生硬地按照作家身份进行分类,如“企业家作家”“明星作家”等,命名上不太科学,也显得过于草率。这其中一些“作家”的创作,基本是围绕着“生意经”或“娱乐圈”展开,虽然说有一定的知识性或者说励志作用,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文化或文学作品,作品的畅销,更多是靠粉丝效应,而不是作品本身的文化或文学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作家榜中,还有一个子榜单,为音频作家榜,依据的则是音频解说等。如马东和蔡康永凭借《奇葩说》持续红火,《好好说话》等一系列音频课程斩获4300万元版税等。虽然说,网络化时代,文化或者说文学创作的形式、载体逐渐多元,不过,这其中很多音频解说,尽管可以转化成文字,但从结构、语言、审美、思想等角度来衡量,同样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文化、文学创作。
如今,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所谓的“专业作家”已经逐渐减少,作家的身份早已经五花八门,很多作家更是拥有多种身份。有的时候,为了研究方便,我们或许可以从作家身份这一角度进行切入,但我们不能一味拘泥于作家身份,否则会显得牵强,并形成某种“遮蔽”。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人写了或者“说”了什么东西,就随意赠送“作家”这顶帽子。因为,所谓“作家”,泛指能以文化创作为业的人,也特指文学创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说到底,定义、评价一个作家,真正的标准还是要用严格意义上的作品及其质量来说话,不能过于泛化,更不能仅仅用金钱、销量来衡量一个作家的价值。贾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