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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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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居民身份证的由来


为何要推行居民身份证 

▲1984年5月7日,《北京日报》1版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曾经在少数城市和边境地区实行过简易的身份证制度,还曾计划在全国城市逐步推行公民证和出生证制度,可惜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实施。

    

1984年5月7日,《北京日报》1版刊发消息《我国将逐步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文中说,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除未满16周岁者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这一制度的相关规定来自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国务院指出,实行这一制度,是我国现行户口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国为何要推行居民身份证制度?1984年,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答记者问时解释,那个年代,包括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在内,很多国家都实行了身份证制度。只不过,各国的身份证件名称、发证年龄、有效期限等不尽相同。比如,有的国家发证对象为17周岁以上的公民,证件每10年换发一次;有的国家规定,凡在本国居住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发给身份证,44周岁以上发永久性身份证;有的国家发证范围不受年龄的限制;一些国家的身份证除证明公民身份外,还可作为旅游证和通行证使用。(1984年5月8日《北京日报》4版,《利于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证四化建设》)

    

当年,我国用作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已有工作证、户口本等,但工作证、介绍信种类繁杂,既没有统一格式,也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一般法律效力,还容易伪造、顶替,被不守法分子利用。至于户口本,一户一本,只能在当地使用,携带很不方便,也不利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了方便群众、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需要统一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居民身份证件。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颁布,我国开始正式推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女歌唱家领到全国首张身份证

 ▲“中国第一公民”单秀荣的身份证。

作为首个试点地区,1984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发放居民身份证。

    

北京全面颁发居民身份证是在1984年10月,不过,当年5月起,东城区朝阳门、原宣武区天桥、朝阳区八里庄、原顺义县杨镇地区先期进行了试点。

1984年8月30日晚,东城区朝阳门街道朝内大街头条居委会文化部宿舍大院的172户380名居民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当天,他们个个兴高采烈,老大爷、老大娘穿上了新衣服,如同过年一般喜庆。(1984年8月31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三百多居民首批领到身份证》)

    

据《北京日报》2004年5月17日5版消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发》记载,全国第一张身份证发给了当时中国歌剧舞剧院的一位歌唱演员,目前这张身份证已经作为国家一级文物被北京警察博物馆收藏。

这位幸运的歌唱演员是女高音歌唱家单秀荣。当时38岁的她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上世纪70年代末,她为多部电影、电视剧配唱主题歌曲,包括电影《沂蒙颂》的插曲《愿亲人早日养好伤》、电影《归心似箭》的插曲《雁南飞》等,在那个时代几乎家喻户晓。因为领取了新中国第一张居民身份证,她又被誉为“中国第一公民”。

回忆起那晚拿到身份证的事儿,单秀荣表示:“当时领证的场景就像过年一样,很多居民围着,拿到身份证后都特别兴奋。”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纷纷去采访,请她谈感受。她想了想,说:“领了身份证以后肯定方便多了。”

    

身为演员,单秀荣当时经常出差演出,再加上有时候会收到录音稿费,所以身份证在她身上的使用率,远高于其他普通市民。2000年,北京筹建警察博物馆,单秀荣把这张意义重大的身份证捐给了博物馆。

身份证号码15位升至18位

▲2003年6月30日,《北京日报》9版

 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退出历史舞台。(2003年6月30日《北京日报》9版,《身份证迎来大“变脸”》)

   

这部共5章22条的法律,在许多方面体现出新意,许多规定颇具人文关怀的色彩。

    

比如,此前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也没有纳入身份证发放的范围。居民身份证法则扩大了身份证件发放的范围,规定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可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以根据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

    

比如,居民身份证号码原来为15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和施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号码在原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基础上升位至18位。这是每个公民终身不变的唯一的号码,可在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各方面广泛使用。这一点也在身份证法中再次明确。

    

再比如,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3个月内发给证件。而居民身份证法则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与原来的时间相比,缩短了一个月。

    

此外,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民第一次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换领居民身份证,应当交纳证件工本费。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申报补领新证,交纳相当于证件工本费两倍的费用。而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证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

“二代证”全面上岗

▲2004年5月17日,《北京日报》5版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面世20年,其间虽几经改进,仍暴露出诸多技术缺陷,如身份证号码偶然性重号、防伪性能差、姓名中的生僻字打不出来、身份证照片陈旧等。(2004年2月23日《北京日报》7版,《居民身份证更新换代在即》)

    

2004年5月16日,北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发。与“一代证”相比,第二代身份证更耐磨,防伪性能更强。用10倍以上放大镜可以看到底纹中的缩微文字字符串;自然光条件下,垂直看不到证上的“长城”图案,随着倾斜角度的变化,图案出现而且颜色会不断改变。

    

《北京日报》2004年5月17日5版消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发》显示,在北京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仪式上,7岁儿童赵熙然作为16周岁以下居民的代表,领到了北京市第一张“二代证”。“有了身份证,我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了,还能在银行存钱、住宾馆、坐飞机。”头一次有了自己的身份证,这位小朋友显得很兴奋。

   

到2010年末,全国已有10.4亿人领取了“二代证”。为尽快结束一、二代身份证并用局面,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2011年10月25日《北京日报》4版,《第一代身份证2013年起停用》)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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