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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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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兰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一、免去王英梅、吴梅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刘承毅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李群的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王洪涛的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董辉的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董录的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任命王洪涛为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八、任命景非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一、免去陈凤超、谢茂田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李振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张立予、韩冰如、马志伟、王一川、王志平、尹柳楠、陆广军、余书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臧琦的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张军的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任命周茗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员。

七、任命臧琦为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八、任命张军为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九、任命赵延军为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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