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20年以上老旧住宅区可申请棚改,产权调换不超1:1.2
晶报
晶报记者 李果 通讯员 雷湘君/文、图
使用多少年的住宅小区才能进行棚改?
城中村是否也能纳入棚改?
棚改出现钉子户怎么解决…
昨日上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
《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明确了棚户区改造适用于
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小区
城中村并不纳入棚改范围

华富村的棚改被称为“深圳史上最快棚改”。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不少制约城市发展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特别是不少老旧住宅区存在着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部分小区甚至存在着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直接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安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推动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3月2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意见》对棚改的政策适用范围、项目安置补偿标准、项目实施模式、房屋征收、项目用地出让等核心问题作出规定。《实施意见》的主要创新点包括:
★ 明确我市棚改政策的适用范围。
《实施意见》强调,以老旧住宅区项目为主要适用对象,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满足“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以及使用年限虽不足20年但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可以适用棚户区改造政策。
★ 统一老旧住宅区棚改项目的安置补偿标准。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老旧住宅区棚改项目的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92号)确定,对被搬迁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与被搬迁房屋同类型同地段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产权调换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者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同时,鉴于老旧住宅区户型面积偏小,为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实施意见》明确了增购奖励,允许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的面积,增购价格按同项目的货币补偿标准计收。
★ 提出深圳特有的棚改实施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了“各区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棚改实施模式。具体而言,棚改工作由各区政府主导,主要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也可以参与。棚改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 实现棚改与房屋征收程序的有效衔接。
为避免因个别业主提出不合理要求达不成补偿协议,或部分房屋产权人不明确导致项目难以顺利改造,进而损害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实施意见》明确在相关情形下,区级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92号)等规定,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 确定棚改项目的土地出让方式及地价计收标准。
《实施意见》明确,棚改项目的用地审批由各区政府负责,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并明确棚改项目中搬迁安置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配套、商业配套等各类用途部分的地价计收标准。

像福田区华富村就符合《实施意见》中条件。该小区始建于1987年,由于小区内配套设施匮乏,排水管道、交通路网不畅,停车位极度紧张,人车不分流,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且存在消防、建筑质量等安全隐患,小区居民对改造的期望和诉求强烈。从去年征集意见到今年3月1日的正式动工拆迁,仅仅用了半年时间,被称为“深圳史上最快棚改”。更被人津津乐道的是,当初华富村棚改项目确定后,仅仅用了一周时间,签约率就已经超过九成。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有不到1%的业主没有签约。如果《实施意见》一旦通过,华富村的这种情况,今后或许再不会成为老旧住宅区棚改的难题。

重点解读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奖励标准,《实施意见》规定,货币补偿不得低于与被搬迁住房同类型同地段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产权调换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鉴于老旧住宅区的产权证书普遍只记载建筑面积,没有记载套内建筑面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方便操作,《实施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产权调换可以按照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进行。
陈叶军告诉记者:“鉴于老旧住宅区户型面积偏小,为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实施意见》明确了增购奖励,允许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同项目的货币补偿标准计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各区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棚改实施模式。具体而言,棚改工作由各区政府主导,主要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也可以参与。棚改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棚改项目的用地审批由各区政府负责,并通过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介绍,“深圳老旧住宅小区的容积率只有一点几,按照深圳最新的基准容积率3.2的话,容积率是可以翻倍的,这意味着房子面积也能翻倍。”陈蔼贫说,从目前来看,深圳全市有300多个项目,如果逐渐启动棚改的话,对于深圳增加保障房和人才房供应的力度是非常大的。陈叶军还明确指出,深圳广泛存在的城中村并不在棚改的适用范围内。
市民提意见多种方式
为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市住建局开通了多种意见收集渠道,市民可在2018年4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zjs.gov.cn,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跳转)首页的“为你推荐”或者“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相关栏目查看并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jc@szjs.gov.cn。
4、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住建头条”,在正文下方的留言栏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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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