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历史沿革事宜声明函
新华日报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所依法取得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建设”)的委托授权,现就龙信建设相关历史沿革事宜声明:
经本所核查,根据海门县工业局于1958年出具的批复,同意海门县营造合作工厂更名为“海门县建筑工程公司”;根据海门县计划委员会于1988年6月15日出具的《海门县计划委员会文件》(海计发(1988)076号),同意海门县建筑工程公司更名为“海门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根据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7月31日出具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003)公司变更[2003]第07310005号),同意海门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更名为“海门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3月1日出具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004)公司变更[2005]第03010002号),同意海门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11月4日出具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113)公司变更[2005]第11040001号),同意江苏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此,龙信建设的前身为“海门县建筑工程公司”,后经过多次更名及改制,演变为如今的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信建设的前述历史演变具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证,是龙信集团依法存续及发展的有效历史凭据,也是龙信建设独有的发展历程,无可争议。任何个人、机构、组织及企业均不得对其进行冒用、盗用、歪曲或篡改,否则龙信建设将采取一切合法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017年10月31日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审批文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