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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西安气温将飙升至…4个月的常态化限行也将结束,之后该怎么办?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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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天气

看着雾蒙蒙的,

根据陕西省环保厅发布数据,

今天下午14时,空气质量状况为重度污染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部门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结果,3月11-15日,我省关中地区扩散条件持续不利,西安、咸阳、西咸新区等地可能出现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

3月11-14日,关中地区近地面受均压场控制,可能出现长时间的区域性静稳天气,近地面湿度大,大气污染物容易快速累积并发生二次转化,推高区域PM2.5污染;

15日,受东北部冷高压南推影响,关中地区可能受到东北部地区污染输入叠加影响,加重本地污染形势,特别是关中西部地区影响更大;

16日,受东北部冷高压持续影响,关中地区出现持续偏东风,空气质量将自东向西逐步改善。

本次污染过程的一个特点是持续时间长,从3月9日区域污染开始逐渐累积,3月10日晚开始受偏东风影响,关中地区受到东北部区域污染传输,加剧了本地的污染形势。第二个特点是影响范围大,污染范围覆盖整个关中区域,关中中、东部地区低层受弱东风带来的污染传输叠加影响,污染形势相对更加严峻。第三个特点是气象条件很差,本次污染过程预计将出现区域性强逆温,早晚边界层高度显著降低,大气环境容量大幅下降,关中地区多个城市将达到重度污染;同时高层受较强系统性南风控制,湿度不断增大,利于污染物生成、堆积,污染形势比较严重。

这两天的气温也是节节飙高,

明后天的高温将达到24℃

根据陕西省气象局早间发布信息:

今天晚上:全省多云,关中南部部分地方有中到重度霾。西安、咸阳、渭南空气污染气象条件4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其他地区一般或较好,2-3级。

13日:全省多云,关中南部部分地方有中到重度霾。西安、咸阳、渭南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四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其他地区一般或较好,2-3级。

14日:全省阴天间多云,陕南东南部部分地方有小雨,关中南部部分地方有中度霾。西安、咸阳、渭南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四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其他地区一般或较好,2-3级。

15日:全省多云间晴天。

16日:全省多云转阴天,延安东部、关中东部、陕南大部分地方有小雨。

17日:全省阴天有小到中雨。

18日:全省阴天有小雨。

后期天气趋势(19-21日):19-20日全省大部维持阴雨天气,21 日全省晴天间多云。

看来,这个雾霾还要持续几天啊!

再过几天,本月15号(周四)

是常态化限行的最后一天。

也是2017-2018年采暖期的最后一天

华商记者3月12日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获悉,2017-2018年西安市政集中供热将于3月15日24时结束,本采暖期共121天。

根据西安市气象部门预测,近期西安市气温平稳回升,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冬季应急供热领导小组决定, 3月15日24时停止供热,本采暖期不延长供暖时间。如有需要延长供热的用户,可由单位或小区物业向所属供热企业申请。

理论上讲,从3月16日起

西安首次常态化限行将解除。

常态化限行解除后,

随着采暖期的结束,

西安的空气质量会不会好转?

面对可能会出现的雾霾天气,

相关部门将如何应对?

是很多西安市民,

非常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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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8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冬防期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冬防期重污染天气易多发频发,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避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反复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冬防期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临潼、阎良、鄠邑、周至、蓝田等区县限行区域,可自行划定。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

综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华商报记者赵瑞利、肖琳 部分配图来源于华商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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