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沈可落户租房地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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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沈阳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零门槛”,可以是自己本人购买的房屋,也可以选择亲属朋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甚至可以选择租赁住宅。还将对大学生购房按学历给予最低1万元补贴。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人才新政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科协、市地税局10个部门介绍具体细则。 ■服务窗口 均设“人才新政”办事窗口 据介绍,沈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进行集中受理,可以受理转办、协调落办服务事项16项,具体包括: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申报;非沈阳户籍人才落户;配偶工作推荐安置;子女入学入园;医疗保健绿色通道(优先诊疗和体检);开辟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沈工作绿色通道,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工作许可、居留证件;承担科技、专利项目咨询申报;创办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提供行业发展情况信息咨询等。 沈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王义东表示:沈阳市人才新政24条的59个实施细则已全部出台,全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已全部开放,人才新政已实现全面落地。市直各责任部门和13个区县(市)均已设立了“人才新政”办事窗口,目前,已经可以受理各项人才申报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仅设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还设立了服务接待室,有专人负责接待。 在申报流程上,明确了业务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为办事人员申报时“最多只跑一次”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结时间,确保“即时受理、按时办结”。 王义东介绍,沈阳人才新政的“组合拳”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大学生支持力度很大,还有就是高层次人才补贴大、沈阳本地和外地同规则同待遇。尤其是对大学毕业生,符合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可以享受购房、租房和见习补贴,补贴金额和种类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在前列。 市人社局还表示,目前沈阳对高层次人才认定需40个工作日,主要是因为认定程序多,还得有公示期,但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也是较短的,一般城市需要2个月的时间。 ■人才落户 租房、购房、亲朋家均可落户 为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吸引大学毕业生来沈阳市创业就业,在人才落户方面推出了“零门槛”落户政策。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佩军介绍,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在沈先落户后就业。 当事人凭本人申请书、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身份证、毕业证、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落户地户主同意书、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落户地既可以是自己本人购买的房屋,也可以选择亲属朋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甚至可以选择租赁住宅,如果是租赁住宅的,还需提供与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与房主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房落户和退租后户口迁移的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举例说明,户籍在铁岭市的小王,2017年大学本科毕业,在沈阳租住李先生的房子。他可以凭本人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李先生的房屋所有权证、同意落户书、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房落户和退租后户口迁移的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大学生购房补贴 博士购房可获6万元购房补贴 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为:博士毕业生6万元、硕士毕业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 申报时准备: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在沈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在沈创业的需提供: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所购房屋权属证书(申请时如无房产证可先提供经备案的所购房屋网签合同)。 ■大学生房租补贴 硕士每月可获400元补贴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和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的学士(<25周岁),以及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的学士(<25周岁),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正在或曾经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请房租补贴。享受补贴期间均应符合年龄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经申报审核后符合补贴条件,但由于本人原因,1年内未领取补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为: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 ■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补贴仅可享受一次 休学创业大学生、在读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沈初始创业(创业实体成立未满3年),并首次入驻由市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辅导基地或省、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企业运营状况良好,给予“场租全额补贴”。 补贴仅可享受一次,不同孵化平台间不可兼得。 补贴标准为: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对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场地租赁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大学生创业贷款 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凡在沈阳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贴息标准为: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 ■海归来沈创业 海归博士给予总计15万元生活补贴 在沈阳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办企业的留学归国人员,且具备在海外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博士学位;2017年1月1日以后在沈阳创新创业,满1年(含1年)以上,且年满35岁以下;承诺连续在沈创新创业至少3年(含3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情况等基本条件,均可申报来沈创新创业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博士给予总计15万元生活补贴。 ■子女入学 领军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就读 市教育局副局长赵仁君表示:将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保障,共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就读。二是,对于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就近统筹安排。 教育局驻厅窗口在收到服务申请的当日,将申请发回局内并确定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好接收学校。 ■医疗保障 10家三甲医院开设诊疗绿色通道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毛印百介绍,市属10家三甲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就医开通诊疗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服务: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沈阳市中西医结合骨伤病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中西医结合肛肠病医院(沈阳市肛肠医院)、沈阳市第二中医院(辽宁省血栓病医院)、辽宁奉天中医院。 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参照市管领导干部标准每年安排一次秋季体检,体检经费由财政全额予以保障。体检单位为13家体检定点医院范围内自行确定一家。13家定点医院具体是: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63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东北国际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