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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销分新规”疯传,全国多个交警服务厅都挤爆啦!赶紧听听海南交警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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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办理。

消息一出

引发大家的广泛关注

然而,一些不实信息也在网上传播…

海南省交警总队的权威解读来了↓↓

不需要提前备案

近日,一则题为“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有驾照的都看看”的文章在网上被广泛转发,文中提出,3月1日起替别人消分需面签。

受此消息影响,2月26日不少驾驶人前往海南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赶在“新规”实施前突击处理交通违法。

对此,省交警总队一负责人表示,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不通过网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依然可以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即可。

网络配图

无面签限制要求

根据规定,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同时,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交通违法处理有三种途径

此外,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暂不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也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省交警总队提醒,目前交通违法处理有三种途径:1、互联网上处理(包括交警“12123”APP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2、交通违法处理自助机(目前海南很少使用);3、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是更为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不影响窗口办理。3月1日后,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目前,海南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系统正在抓紧调试,近日内将实施,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告知。

 

文章载入中...

受谣言影响

全国各地交警服务大厅

都被挤爆了

昨天(26日),记者在广东东莞南城西平的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现场了解到,来处理违章的人数非常多,形成了扎堆现象。

2月26日,到东莞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违章的人多了很多。

在广东珠海,近日也有很多市民扎堆跑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处理交通违法……

还有的交警大队,一大早车就有大批车子在门口排起长龙……

据珠海交警

不止广东,全国各地交警服务中心都人头涌动……

昨天(26日)上午10点30分,山东青岛李沧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抽号机已经被取走了330个号。青岛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平常一天也就100多人,昨天下午2点钟就已经被抽走了900个号……

据半岛全媒体

山东济南:

据齐鲁晚报

山东东营:

据黄三角早报

四川成都:

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四川眉山:

江苏南京:

据@江苏网警

江苏徐州:

据都市晨报

河北石家庄:

据@石家庄交警、@老吕叨叨

湖北武汉:

据楚天交通广播

湖南长沙:

据金鹰955电台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都记者三天来

向国家及广东地区省市相关部门多番求证

终于拿到关于所谓“新规”权威清晰的回应

下面就详细给大伙说一说

 

“驾照销分新规”

系针对自助处理!

 

据记者了解到,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述消息是真实准确的

但请注意划重点:

新增!

(不是更改!!!)

自助!

(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因此

“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

根本不存在

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北京交警 表示

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

“系误读!”

@丹棱公安 明确解释:

绑定只针对邮政储蓄、银行、

自助处理等便捷处理方式

到交警分局窗口处理方式不变

山东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

在服务窗口贴通知表示:

绑定是针对自助处理机

交警服务窗口不需绑定

据齐鲁晚报,@露小璐 图

昨天(26日)傍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对此进行释疑: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

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不需要提前备案!!!


新增自助处理确实需要绑定

并非都是3月1日截止

公安部及各地交警澄清,窗口仍可办理未绑定、非车主违章处理,不少司机可以松一口气了。但自助处理交通违章——确实需要备案绑定了!

如果你是非车主,不想到窗口排队,想通过自助机器、手机等就完成交通违章销分,下面的操作步骤请看清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划重点:是可以,不是必须)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12123”APP 

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对一些关于绑定备案的问题进行了释疑:

那么,是3月1日开始实施吗?不一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昨日表示:将于年内陆续开通,可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

看到这里,老司机们搞懂了吗?

最后总结一下:

有新规吗?有!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上述针对自动处理的新规是为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虽然窗口处理仍可处理非车主违章,但小编最后还是要提醒,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替人销分、参与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表示:

“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基本可以确认违法时驾驶人是不是本人;若被查实是代销分,视情节可能会被纳入黑名单。”

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海南日报、海南特区报微信公众号、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

记者:良子;特约记者:周平虎

小编:婷婷

一年一次的招聘盛会错过等一年哦

招聘会时间:

2018年3月6日(周二)8:30—16:00

招聘会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航文化体育广场

招聘会规模:

超大型

主  办  方:

天涯人力、南海网、待君网

应聘者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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