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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了 白山路附近有人拉来野味当街叫卖甭管来源是真是假 咱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拒买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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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是一句深入人心的公益广告语,意思是我们不要消费野生动物制品,共同保护地球环境。然而,在二环路北口白山东路东油馨村小区门前附近,一些疑似飞龙、野鸡、野生大鱼等野生动物竟然变成了年货,被人在路边公然叫卖。这些野味到底是真是假?2月5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爆料:有人公开在路边叫卖动物

“有人在路边公开叫卖各种野味,不知是真是假。”近日,热心读者向记者提供线索,在东油馨村小区门前,有一辆货车停在路旁,车上竖着一块红底黄字的大牌子,上面写着“野生大鱼”。

货车旁架着一根铁杆,铁杆上挂着6对野鸡、9对飞龙,还有两条大鱼。车上男子自称是在黑龙江那边山林里捕的野味,吸引了不少过往司机及路人停留观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甚至出高价买下这些野味。

对话:商贩承诺百分百是野味

一名围观者向记者还原了他与商贩的一段对话。

围观者:“这是什么?怎么卖呀?”

摊主:“飞龙,180元一对;野鸡,160元一对;查干湖鱼,18元一斤。”

围观者:“还有吗?”

摊主:“我从别人手里上的货,都卖了,就剩这9对飞龙了。”

围观者:“这是野生的吗?”

摊主:“这哪有家养的?家里养不活。放心,百分百的野味。”

对此,有人表示质疑:“是不是野味可不好确定,如果不是,花高价买这个就是‘冤大头’。如果是,怎么抓来的也不好说,听说有人下药捕捉野味,人吃了会不会有危险?”

提醒:若购买食用可能惹上大麻烦

昨日,就上述情况,记者与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专家取得了联系。一位赵姓专家答疑称,飞龙(大兴安岭森林留鸟)学名花尾榛鸡,于1989年被我国列为重点保护动物,等级为二级。野鸡学名雉鸡,又名环颈雉,于2000年被列为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同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专家介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上述动物的,都将依法获刑。不过,鉴于上述情况中的动物是养殖的,还是野生的,目前因鉴定价格昂贵(基因检测技术检测一只鸡费用为1万元左右),很难断定其是否属于野味。

“如果把养殖的禽类作为野味出售,就是涉嫌虚假宣传。”这位专家说,相反,即使是真野味,如果是被毒鸟药毒死的,大多是由含呋喃丹等剧毒成分的农药配成的,人食用了被毒死的鸟,虽然当时可能没什么剧烈反应,但对人体有潜在影响,很可能致癌或致残。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 唐葵阳 摄影记者 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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