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注意,下周日要上班!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但有个好消息你一定要知道
华商报
离春节还有不到两周的时间,
那些有年假的小伙伴,
已经陆陆续续请年假回家了,
而已经用完年假的小编,
只能掰着手指头算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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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是小编本人了
而且,
小编今天还知道了一个“噩耗”,
那就是——
下周日(2月11日)要上班!
放假回来的那个周六(2月24日)也要上班!


2018春节放假安排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上班,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胆子大的可以这么拼假:2018年2月22日(周四)-2018年2月24日(周六)请假3天,可拼11天春节小长假。

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
很多人都有疑惑,除夕究竟算不算法定节假日?小编告诉你: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
2013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办法指出: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原文↓↓↓
所以如果你除夕那天加班,
是没有三倍加班费的。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初一、初二、初三
(2月16-18日)
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2月15日(除夕)、2月19-21日,
用人单位可选择,
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讲到这里,
小编还有一个好消息带给大家。
你知道吗?
从今年1月1日起
西安市将生育津贴
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这意味着
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
将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在建国初期就已经建立起来了,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社保,也就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另一部分即是住房公积金,简称“一金”。“五险一金”各有各的用处。现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五险一金”成了“四险一金”。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
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
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
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
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休假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举个例子
例如,王女士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4000元,她生育前后共9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4000×12÷365×98,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津贴12887.7元。
如何领取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综合工人日报、劳动报、西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