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发动性别战争:大多数性骚扰是权力不对等的结果
澎湃新闻
刚刚过去的2017年,美国好莱坞无数曾被尊重和极有权势、很有才华的男性狼狈去职;在中国北航某教授因性骚扰丑闻被处理,网上一片狂欢。世界范围内,对“性骚扰”的声讨从自媒体到官方媒体,从英文到中文、从德语到法语。同情弱者,应该;支持受害者,毫不犹豫! 但在这场关于“性骚扰与性侵害”的讨论中,大家似乎不觉间走到了我们并不愿看到的另一面。
我们担心,性骚扰受害者可能成为制造“政治受害者”的借口。激愤之下,我们会忘却,大多数性骚扰是权力不对等的结果,是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资源悬殊的结果,并不仅仅是道德结果,它既不仅仅针对异性,也不仅仅针对女性。可能,少部分侵害实施者因为舆论压力受到“令观众欢欣鼓舞”的惩罚,但只要社会和女性自身对“女性”的“从属者”与“弱者”这一类的“性别定位”不改变,骚扰与侵害并不会因此而减少。相反,倒有可能对女性不利。比如,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不想骚扰女学生也从未骚扰过女学生的男学者,为了避嫌而拒绝招收女学生,该怎么办?为了预防是非,越来越多的男性不愿意跟女性合作,又当如何?
当女性无意识地成为男性意识中的“弱者”、“交往中潜在的麻烦制造者”,女性的正常交往会受到压缩,女性的社会资源获取能力会受到削弱;当这种潜意识中的“性别定位”影响到建立正常的同事关系、同学关系、上下级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时,这种性别对立是“为性别正义呐喊”的女权维护者所乐见的吗?显然不是。
法律讲究“罚当其罪”,除此之外的任何审判,尤其是由“政治权力平台”所发起的“舆论审判”都应该受到怀疑与警惕。这种怀疑是出于对社会自身运行规则的维护,更是出于对不特定社会个体的保护。对任何一个个体的“指控”都不应该变成对“整个性别”或“相关群体”的指控,更不应该替代理性的责任分配与惩罚上的程序正义。
有一个事实无法回避:一旦在平等异性或陌生人之间有性骚扰的风险,女性的反抗、呼救甚至是维权会在很大程度上震慑有实施意图者。为何性骚扰甚至是性犯罪能够在熟人或者上下级间轻易地发生,而有那么多女性选择长时间沉默、甚至是顺从?很多时候,骚扰实施者所掌握的权力、资源、和机会为受害者所必需。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应该加强对权力拥有者,尤其是公权力拥有者的约束,而不仅仅是在事件发生后对某一个加害者的无限度鞭挞。在各类职业行为中,我们应该对“取得机会与资源的方式”进行关注,做出厘清,而不仅仅是盯住参杂了性骚扰与性霸凌的各种结果、不问原因。否则,我们并无法预期改善。同时,对任何权力拥有者的监督都放在首位,用事前的规则约束替代事后对个体的无限道德审判,这何尝不是既保护女性又保护男性。
作为社会规则和舆论力量,对每个性别的人都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尊重与保护;对任何超出明确规则的随意审判和恣意惩罚都应该胸怀警惕、时刻约束,而不是无限扩展开来,发起一场所谓“针对父权主义”的、针对男性的、分裂性别阵营的声讨;更不是站在人群中有恃无恐、凭借人多势众而随意呐喊、舆论审判;对于真正的受害者,不管是“me only ”还是“me too”,都应该及时发声、据实维权。相比于混淆私德与公德、模糊犯罪与无意过失,我们更应该讨论性骚扰的可能界限从而为法律保护提供依据,并对女性提供必要的培训,告知她们可能的求助途径,可能的自我保护措施,成立可能的互助组织,而不是把所有女性作为一个整体,以“女性性别集体受害者”的姿态,发起海浪般的声讨。更主要的,虽然我们貌似在通过舆论力量帮助女性,但无意间,这样的舆论却把女性放入了一个“被骚扰目标”的地位,忽视了她们的自主性、忽视了她们的个体差异,忽视了她们可能的不同反馈模式。
公众要警惕一场可能的“性别战争”,警惕这种大面积的不加分辨的谴责,盲从的激奋;任何扩大性别冲突的讨论,都可能无意中造成对女性更大的、系统性的、结构性的伤害。
从制度层面,此类的“舆论声讨”可能造就一种针对知识分子的“道德威慑氛围”,让道德审判和人格诛杀成为部分权力机关打压不听话知识分子的手段。人们要防止把性议题无限扩大化,扩大到专业水准、学术人格,政治立场、社会动机等,防止用性议题给知识分子戴上“紧箍咒”,用“性议题”去驯化知识分子,从而引发更多的自由丧失与话语混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违法行为应由法律去规范,道德失序得交给公序良俗调整;而由权力机关发起的“舆论审判”则不在社会层面,此类审判的钥匙和引擎被话语平台所掌控,被话语权把控者所恣意使用,这何尝不是另一种“不平等”,另一种“歧视”,另一种“操纵”与另一种不正义呢?
在“女性保护”和“弱者保护”上,真正的解决之道不是把这一议题进一步的“政治正确化”,更不是呼应一种宗教式的对女性躯体的“外界保护”与“外界管理”。此类的管理和保护都是反世俗化的,也是违背女性个体理性与自由意志的。
警惕一场可能的性别战争,并不是为任何特定的个体开脱,更不指向冷漠与疏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那个怀疑一切又轻信一切的人,那个所谓的“人民的敌人”,那个受害者,那个被操控者。
本文原题为《请勿发动性别战争:试图帮助女性的“舆论声讨”反而可能对她们造成更大损害》。
赵杰:玛丽·居里学者,LOTUS+学者,欧盟研究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危机治理与社会风险研究中心副教授,政治学博士,宗教社会学博士后,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戴勇斌:上海大学研究员。
当女性无意识地成为男性意识中的“弱者”、“交往中潜在的麻烦制造者”,女性的正常交往会受到压缩,女性的社会资源获取能力会受到削弱;当这种潜意识中的“性别定位”影响到建立正常的同事关系、同学关系、上下级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时,这种性别对立是“为性别正义呐喊”的女权维护者所乐见的吗?显然不是。
法律讲究“罚当其罪”,除此之外的任何审判,尤其是由“政治权力平台”所发起的“舆论审判”都应该受到怀疑与警惕。这种怀疑是出于对社会自身运行规则的维护,更是出于对不特定社会个体的保护。对任何一个个体的“指控”都不应该变成对“整个性别”或“相关群体”的指控,更不应该替代理性的责任分配与惩罚上的程序正义。
有一个事实无法回避:一旦在平等异性或陌生人之间有性骚扰的风险,女性的反抗、呼救甚至是维权会在很大程度上震慑有实施意图者。为何性骚扰甚至是性犯罪能够在熟人或者上下级间轻易地发生,而有那么多女性选择长时间沉默、甚至是顺从?很多时候,骚扰实施者所掌握的权力、资源、和机会为受害者所必需。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应该加强对权力拥有者,尤其是公权力拥有者的约束,而不仅仅是在事件发生后对某一个加害者的无限度鞭挞。在各类职业行为中,我们应该对“取得机会与资源的方式”进行关注,做出厘清,而不仅仅是盯住参杂了性骚扰与性霸凌的各种结果、不问原因。否则,我们并无法预期改善。同时,对任何权力拥有者的监督都放在首位,用事前的规则约束替代事后对个体的无限道德审判,这何尝不是既保护女性又保护男性。
作为社会规则和舆论力量,对每个性别的人都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尊重与保护;对任何超出明确规则的随意审判和恣意惩罚都应该胸怀警惕、时刻约束,而不是无限扩展开来,发起一场所谓“针对父权主义”的、针对男性的、分裂性别阵营的声讨;更不是站在人群中有恃无恐、凭借人多势众而随意呐喊、舆论审判;对于真正的受害者,不管是“me only ”还是“me too”,都应该及时发声、据实维权。相比于混淆私德与公德、模糊犯罪与无意过失,我们更应该讨论性骚扰的可能界限从而为法律保护提供依据,并对女性提供必要的培训,告知她们可能的求助途径,可能的自我保护措施,成立可能的互助组织,而不是把所有女性作为一个整体,以“女性性别集体受害者”的姿态,发起海浪般的声讨。更主要的,虽然我们貌似在通过舆论力量帮助女性,但无意间,这样的舆论却把女性放入了一个“被骚扰目标”的地位,忽视了她们的自主性、忽视了她们的个体差异,忽视了她们可能的不同反馈模式。
公众要警惕一场可能的“性别战争”,警惕这种大面积的不加分辨的谴责,盲从的激奋;任何扩大性别冲突的讨论,都可能无意中造成对女性更大的、系统性的、结构性的伤害。
从制度层面,此类的“舆论声讨”可能造就一种针对知识分子的“道德威慑氛围”,让道德审判和人格诛杀成为部分权力机关打压不听话知识分子的手段。人们要防止把性议题无限扩大化,扩大到专业水准、学术人格,政治立场、社会动机等,防止用性议题给知识分子戴上“紧箍咒”,用“性议题”去驯化知识分子,从而引发更多的自由丧失与话语混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违法行为应由法律去规范,道德失序得交给公序良俗调整;而由权力机关发起的“舆论审判”则不在社会层面,此类审判的钥匙和引擎被话语平台所掌控,被话语权把控者所恣意使用,这何尝不是另一种“不平等”,另一种“歧视”,另一种“操纵”与另一种不正义呢?
在“女性保护”和“弱者保护”上,真正的解决之道不是把这一议题进一步的“政治正确化”,更不是呼应一种宗教式的对女性躯体的“外界保护”与“外界管理”。此类的管理和保护都是反世俗化的,也是违背女性个体理性与自由意志的。
警惕一场可能的性别战争,并不是为任何特定的个体开脱,更不指向冷漠与疏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那个怀疑一切又轻信一切的人,那个所谓的“人民的敌人”,那个受害者,那个被操控者。
本文原题为《请勿发动性别战争:试图帮助女性的“舆论声讨”反而可能对她们造成更大损害》。
赵杰:玛丽·居里学者,LOTUS+学者,欧盟研究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危机治理与社会风险研究中心副教授,政治学博士,宗教社会学博士后,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戴勇斌:上海大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