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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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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延香、马光增:本院受理苏云台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谭晓雪:本院受理宋永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48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健、王爽娱:本院受理刘义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2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信卫:本院受理王宏涛诉你、王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朱会民:本院受理赵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018)豫0302民初36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张训波、李翠萍:本院受理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902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则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秀红、陈秀钦、陈素华、张金仁、林建山:本院受理闫永刚、张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902民初1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巨田、刘稳兰、李广田、张全喜、刘群、任丘市喜彪洁具有限公司、任丘市双庆广田摩托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广信典当有限公司运河分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902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梅:本院受理韩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902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韩道富(510624196307254613):本院受理熊凤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孙丽娅(女,汉族,1961年9月24日出生)、孙丽红(女,汉族,1968年7月27日出生)、张丽娟(女,1986年6月26日出生)、马宇仁(男,汉族,1986年6月13日出生)、尚湉(女,汉族,1992年4月22日出生):本院受理许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03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孙俪娅、马宇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53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郭小明、于泽龙:本院受理于友新与你二人民间借贷、共有物纠纷案,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民事上诉状答辩期,逾期视为放弃答辩。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4日见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洛阳琦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谊成机械有限公司、洛阳茂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吕柳川、史朝霞、史双峰、刑严君、张波、任红峰、杨立新、张静、杨通子、郭团、郭丽杰、张保安、王雪梅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刑严君”更正为“邢严君”。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刘玉伟:本院受理洛阳群益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03民初1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窦建设:本院受理丁成全诉你、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303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孟军军:本院受理洛阳金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03民初1407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9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杨光华申请宣告陈金莲死亡一案,于2017年1月17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满并于2018年1月17日作出(2017)川0623民特4号民事判决,宣告陈金莲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曾又翠申请宣告唐伍失踪一案,经查:唐伍,曾用名唐刚,男,197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四川省中江县太平乡友谊村12组,于1997年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唐伍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3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南通德力克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蒋氏助银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682民初9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杨明超:本院受理刘利剑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间为公告满15天和30天,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顺平法院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法院

李爱明、高小平:本院受理刘立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官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

河南合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彭朱仙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告购买的被告位于永城市东城雅居12号、13号商铺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合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梁利、黄芹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请:请求确认原告购买的被告位于永城市东城雅居15号、16号商铺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合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亚鹏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请:请求确认原告购买的被告位于永城市东城雅居14A号商铺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合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锋、郭春雷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请:请求确认原告购买的被告位于永城市东城雅居14B号商铺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朱新军:本院受理张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桥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朱新军:本院受理张胜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杨桥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袁国贤:本院受理张俊杰诉你及河南德盛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温顺林:本院受理武树成诉你与姚宝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306民初2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郭兵:本院受理吕宗梅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鱼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

杨胜利、杨铭刚:本院受理赵志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灵井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张明杨、江苏秒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汽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4月25日10:30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丰其刚、江苏秒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汽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4月25日11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金忠:本院受理王以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4月25日10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周志杰:本院受理鲍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4月25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嵇磊鑫、王艳:本院受理李桂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4月25日9:30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王冬:本院受理涟水永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58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物业服务费、公用水电费,合计160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杨晓红:本院受理涟水永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59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物业服务费、公用水电费,合计690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朱双胜:本院受理薛化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洋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周晶: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李晋: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薄士海: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福青: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吕惠强: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赵齐新:本院受理李慧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洈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高修林、曹正林、王祥: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魏红诉原审被告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审被告不服判决,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甘细完:本院受理廖祖兵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在青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徐勇、白慧:本院受理王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在青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池州众合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新法与你、姬亚辉、安徽天太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728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杨金义: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周振华:本院受理姜爱贞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通知、合议庭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白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本院2017年11月24日刊登的王艳娥公告中“定于2018年3月3日8:30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应更正为“定于3月6日9:30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魏亿、徐可可:本院受理李涵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不服(2017)豫1024民初195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陈化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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