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执法获网友点赞,深圳交警还原事发经过,这样做真的不划算!
晶报
有很多网友留言表示支持

在经过跟交警蜀黍的沟通之后
今天给大家还原一下事发经过
大家千万记得要
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哦!

今年1月11日,市交警局龙岗大队在龙岗辖区石芽岭公园路口设点整治时,发现了一辆形迹可疑的黑色粤B牌小轿车,看到前方交警查车时,司机打算掉头逃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并要求车上女司机配合执法检查,没想到的是,这名女司机怎么也不肯打开车门,并且紧锁车窗,拒不下车,试图逃避检查。
“当时她就是坐在车上不肯下来,任凭我们怎么劝说她都没有打开车门。”市交警局龙岗大队布吉中队相关民警介绍,女司机的异常抗拒行为引起了他们的警觉,当即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系统显示该车有12次违法行为未处理。

记者了解到,现场执勤的布吉中队交警隔着车窗先向车内女子反复喊话,“你的车多次违章未处理,只是违章的情况,请配合工作。如果你不配合我们工作,属于妨碍执法,那就是另外一码事。妨碍执法是要拘留的。” 但女子并未回应,随后执勤交警表示,将会警告三次,如果不配合,将会破窗,采取强制措施。交警警告三次之后,车内女子仍无回应。而经多次警告无效后,执勤交警采取了破窗强制措施,为避免司机受伤,交警打碎了后窗玻璃将车门打开,并将女司机曾某查获。
“当时车窗被击破的那一瞬间,她突然慌了神,情绪激动地对着我们的民警一顿嚷,声称要见到中队领导才肯下车。”布吉中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随后,值班领导迅速赶到现场,试图与其沟通劝导,谁知曾某却又一言不发地坐在车内。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只好将其带回接受进一步调查。
目前,司机曾某因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其违法车辆也被依法扣留。

深圳交警昨日回应称,此次执法过程全程严格按法律条例执行,对该违法司机进行了多次劝解、警告无果后进行了破窗,也注意了对方人身安全,选择从后窗破入,执法模式也更多地考虑人性化措施。
“其实我们交警执法很多时候就是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真的是为大家的生命安全着想,最担心的就是遇到不配合的车主。”龙岗大队布吉中队相关民警表示,在基层工作的很多民警经常遇到不听劝、不配合甚至对交警大打出手的司机,这些违法行为严重阻碍了警方的正常执法,并给执勤民警带来了伤害。
根据公安部规定:在民警执法中若遇违法行为人有逃跑举动,且违法行为人锁闭车门、拒不下车接受检查,民警警告无效的,可使用适当工具(如安全锤、含破窗功能的警用制式刀具等)破窗,迅速控制违法行为人等。破窗时,尽量减少对车辆的损坏,并避免误伤车内乘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该女子配合执法
她只需要接受违章的处罚
而现在
人被拘留玻璃被砸
并且是保险不能赔的!
多不划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