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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说校园欺凌是“开玩笑”,这才是最大的玩笑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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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中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教育局工作人员称是在‘开玩笑’”,这样的荒唐事不是开玩笑,而是实实在在发生了。工作人员硬把校园欺凌说成是开玩笑,这本身才是最大的玩笑。

这是开玩笑吗?

近日,一段某女生被轮流掌掴的视频出现在互联网上。视频中,数名打人者争先恐后地掌掴一女生,边打还边嬉笑称:“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视频最后出现了两名男子清晰的对话声,疑似采访者与被采访者。面对视频,被采访男子称:“同学之间并无矛盾,是在一起开玩笑,本身是好玩的事情”,并很肯定地说打人行为就是同学之间开玩笑。

据媒体报道,被打女生系湖北嘉鱼县某中学学生,打人者系其同学,而称视频内容是同学间开玩笑的男子系当地教育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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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网友留言称,“如果这也是玩笑,我也想和教育局那名工作人员开一开”。这显然是网友的气话,然而“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尽管每个人对“玩笑”的理解不同,但相信看了视频的人至少都不会认为,这轮流扇耳光的行为是在开玩笑,否则这玩笑就开大了。

这是校园欺凌吗?

视频中的行为究竟是不是校园欺凌?回答上述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究竟何谓“校园欺凌”。

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所使用的是“校园欺凌”一词。同年6月李克强总理对校园暴力频发作出批示时使用的是“校园暴力”一词。而同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则用的是“学生欺凌”一词。

客观而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中对“校园欺凌”的界定较为公允,将“校园欺凌”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少年司法领域的著名学者姚建龙教授认为,看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要考虑5个要素:

一是发生在学生之间;

二是故意侵害;

三是“欺”的行为,即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等;

四是行为方式不限于暴力,还包括其他一些表现手法,比如说语言、孤立、歧视等;

五是对孩子造成伤害,伤害包括客观伤害,也包括以孩子的感受为中心的主观伤害。

据此,我们来反观一下视频中的行为是否为“校园欺凌”:

第一,据媒体报道,打人者与被打者系同学关系,显然符合“发生在学生之间”这一要素。

第二,打人者争先恐后,掌掴声很大,并称“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更有甚者二度打人,这显然是故意为之,毋庸多言。

第三,视频显示动手打人者一共4人(被打女生背后较远处,还站着几名叼着香烟满脸戏谑的男生),打人一方人多势众,被打一方势单力薄,显然属于“以多欺少”“以强凌弱”。

第四,笔者粗略统计,在不到40秒的时间内,女生就被4个不同的人有效掌掴19下,这是明显的身体暴力。同时,在女生被打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打人者的嬉笑,这属于精神暴力的范畴。显然,这次欺凌行为既有身体暴力,又有精神暴力。

第五,尽管对视频进行了模糊处理,但被打女生满脸通红的样子仍然清晰可见,身体显然遭到了伤害。同时,被打女生一直不敢动弹,自始至终没有叫喊反抗,精神上也遭受了侵害。

在上述分析过程中,笔者一连用了5个“显然”,这里最后再用一次:无论使用“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还是“学生欺凌”的概念,视频中的行为显然都是符合的。

事件带给我们什么思考?

这位教育局工作人员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的态度和认知让我们感到非常的担忧。作为个人,这名工作人员代表不了教育局,也无法磨灭整个教育系统对校园欺凌问题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但其态度和言论,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很多责任主体在面对“校园欺凌”这一问题时的无底气、无担当、无作为的“三无”现状。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问责制度下,“校园欺凌”变成某些地方官员和工作人员谈之色变的敏感词汇。就像当年的矿难事故一样,因为害怕曝光、害怕问责,发生矿难后索性少报、瞒报。“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思考的不是怎么举一反三、怎么源头治理,而是挖空心思要面子、捂盖子,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养痈遗患,事故就还会不可避免的发生。

“校园欺凌”这个话题不但不是开玩笑,更让人感到虐心、痛心、揪心。对校园欺凌的整治,开不得玩笑,需要成人社会在方方面面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实际上,有关孩子的任何问题,都开不得玩笑。否则,就是在拿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开玩笑。

来源:正义网(ID:jcrb_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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