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养老”真的可行吗?有人向往有人心存顾虑 ,这些风险点要警惕!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杜晓 实习生 丁靓琦
“抱团养老”

今年67岁的张作营(化名)是北京市一家国企的退休职工,目前和老伴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镇。
“子女顾不上老人,老人自己在家孤单,‘抱团养老’是挺好的选择。”张作营告诉记者,他支持也希望自己可以尝试“抱团养老”的养老方式。
张作营认为,“抱团养老”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空巢老人的心理问题。
“老年人退休生活普遍比较枯燥,老两口单独住也会觉得孤单寂寞。‘抱团养老’,往往是有共同兴趣爱好的老人居住在一起,大家没事儿可以聊聊天,下下象棋,生活乐趣会增多不少。”张作营说,“老年人也需要社交,也需要有一些谈心的人。”
“另外,‘抱团养老’也可以分担生活费用,降低人均生活成本。”张作营补充说,“老年人单独生活,一日三餐既耗费时间和精力,也往往会有剩菜剩饭,浪费了不少粮食。多人一起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除了张作营,其他老人也表达了愿意尝试“抱团养老”这种新兴养老方式。
“能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抱团养老真的很好,跟孩子住在一起很多时候都不方便。”今年61岁的张香岚(化名)告诉记者,她也有参加“抱团养老”的想法,并且一直在找机会实现。
张香岚家住北京市朝阳区,老伴在多年前去世,她现在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
“不想给孩子添麻烦。他们都有工作,又要带孩子。”张香岚说,“德国老年人一直有这种同居互助的模式,大家相互照顾养老。我国现在也已经有了‘抱团养老’的案例。‘抱团养老’是我理想中的晚年生活。”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了我国首个“抱团养老”案例:浙江省杭州市13位老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近半年。
近年来,随着养老金制度的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对于精神、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多。然而,一方面是家庭子女忙于工作顾不过来;另一方面,一些养老机构虽然专业性强但缺乏家庭式的情感关怀。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互为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或同住一个村庄、社区,或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老人,自发“抱团”生活,他们互帮互助、和睦相处。这种被称为“抱团养老”的新养老模式让不少老人产生了期待。
“抱团养老”作为民间自发的一种养老方式,凸显了老年人对集体互助养老方式的期望和对精神慰藉的需求。老人对“抱团养老”怀有怎样的期待,又存在哪些顾虑?《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担心突发疾病无人照顾
有的老人对“抱团养老”很有期待,但也有人对“抱团养老”的一些后续问题有些担忧。
李建斌(化名)今年55岁,在一家金融类外企工作,家住北京市海淀区黄庄,现在和老伴两人居住。
李建斌认为,“抱团养老”对老人的经济基础也有一定要求,这也是这种养老模式在推广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难点。
“需要保险和退休工资相当有保障,不然没那么容易,从场地、设施配套来看,条件也不能差。”李建斌说,“有相当一部分老人还是喜欢挨着自己的孩子住,隔辈儿亲,喜欢看着自己的孙子孙女长大。”
老人的身体状况也是“抱团养老”这种养老模式需要考虑的。
“我个人认为,‘抱团养老’更适合年龄不太大的老人。能下床走动,去哪里都可以;如果只能躺在床上,那就麻烦了。如果岁数大了,都走不动了,还是需要子女照顾或者去养老院。”李建斌说。
关于“抱团养老”的适用性,家在北京市延庆区的陈家祥(化名)也持相同的看法。
陈家祥今年57岁,和女儿女婿一起居住。
“健康的老人参加‘抱团养老’没太大问题,其实最难的是那些患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陈家祥认为。
“‘抱团养老’像是一个私人的老年公寓,这也是一个办法,条件是有房、有钱、能活动。”陈家祥说,“在一个地方有套房,找几个能谈得来的老人聚在一起,今天吃你家、明天吃我家,平时休闲娱乐,有事相互帮助,这就是老年乐。不过,实现起来确实有难度,因为大家都上了岁数,身体难免会出些问题,还是需要有个人照顾。”
对此,陈家祥提出了一个自己的想法,“其实大家一起商量去养老院也是不错的,场地大,健身娱乐设施相对齐全,还有专业人员照顾,身体出现突发状况也好解决”。

有人建议签合同明确责任
李建斌告诉记者,“抱团养老”的初衷非常好,但在实际集体生活中需要不断磨合,尤其是对于居住在一起的人来说,他们的素质、生活习惯需要很相近。
“养老院里的人彼此之间没有经济关系,又都与养老院有经济关系,看似自愿的组合其实有强制的意味,关系疏远,矛盾也就少了;而‘抱团养老’的形式看似彼此关系紧密,实际维持起来是有难度的,老人之间有时候也有些小肚鸡肠。”李健斌说。
在首个“抱团养老”成功案例中,一条被认为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老人签订了《结伴养老协议书》。
据媒体报道,“协议书对卫生绿化、不打听个人隐私、房屋租金、伙食费、值日等方面做了规定,一共11条,所有参与‘抱团养老’的人都有签字”。
对于“抱团养老”协议书,刚刚从北京市一家国企退休的李志华(化名)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感觉问题慢慢就会出现,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最后有可能不欢而散,‘抱团养老’协议书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相见好,同住难。”李志华认为,最好还是找相关律师咨询一下,签个合同靠谱。
“都是老人,万一出事了,风险太大。比如,万一闹矛盾吵架,有老人心脏病发作造成不良后果,这事儿怎么办?”李志华说,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抱团养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 “抱团养老”作为新的养老模式,老人有期待,也有顾虑。“抱团养老”有何意义?其中存在的纠纷问题、健康问题如何解决?还有哪些安全风险?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业内专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伍海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张丽云

记者
问
在首个“抱团养老”案例出现之前,也曾有人尝试过这种模式,但并未成功。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老人尽管希望参与“抱团养老”,但也存在一些顾虑,比如突发疾病无人照料、共同生活可能出现经济纠纷等。目前,“抱团养老”这一模式面临的主要困难有哪些?
答

伍海霞
“抱团养老”对居住环境有要求,需要相对独立的空间。由于老年人住在一起,可能出现突发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所以对就医、交通方面都有要求。“抱团养老”也有可能会出现矛盾,给老人带来不利影响。
答

张丽云
对于“抱团养老”这种养老模式,还是需要解放思想。因为“抱团养老”毕竟是和外人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之中,与传统思想观念不一样。除了老人要解放思想外,老人的子女、赡养人也需要解放思想,真正接受这种模式。另外,陌生人进入家庭内部后,可能带来安全风险,至少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这两个方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抱团养老”的核心问题。
“抱团养老”的成本也要考虑到。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成本控制恐怕会有困难。这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生活费的问题,但真正生活在一起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费用,时间长了问题也就来了。

记者
问
有人认为,对于“抱团养老”模式下可能出现的一些纠纷,可以提前签订协议书,这也被认为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经验。“抱团养老”协议书应该具备哪些要素比较合理?
答

伍海霞
“抱团养老”协议目前还属于老人私下的协议,缺乏法律层面的保护和约束,这方面如果不够健全,也会带来一些隐患。
答

张丽云
有“抱团养老”协议书总比没有强,这是一种进步。这样的协议书实际上需要有一个矛盾纠纷处理办法,但这往往是许多人在自行约定协议时忽视的一个方面。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处理办法就非常关键。
安全问题也需要重视。在安全控制方面,除了在协议书中作出约定外,还需要提供一些凭证,比如出示健康证明,证明生理、心理没有大毛病,从而保证订立的协议更加完善。
协议书应该尽量采用规范的契约文本,预见到一些风险并提供处理的办法,责任的边界也需要划分清楚。“抱团养老”模式还需要子女予以确认,赡养人应该清楚老人“抱团”之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记者
问
首个“抱团养老”例子出现后,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也开辟了养老新思路。“抱团养老”今后应该如何向前发展?相关部门是否也需要做些工作,让这一新兴的养老模式更加完善?
答

伍海霞
“抱团养老”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出于老人之间的自愿,如果强行去捏合,就失去意义了。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尊重老人意愿,让老人从自身实际状况出发,去摸索“抱团养老”的具体做法。我们能做的主要是倡导有条件的老人去尝试,从正面去引导。
“抱团养老”可以和社区养老服务结合起来。地方有关部门、社区对“抱团养老”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予以支持、提供服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参加“抱团养老”的老人有一定经济基础,文化程度也还可以,对于处理彼此之间的矛盾纠纷应该有自己的方式。
答

张丽云
“抱团养老”模式和社区养老比较相似。不同的是,社区养老利用的是公共空间,“抱团养老”利用的是私人空间。所以,“抱团养老”涉及到私法领域的问题,老年人毕竟属于弱势群体,如果完全让老年人采用民法中的自治原则,可能反而对老人不利。因此,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抱团养老”,最好进行登记备案,对住宿条件、家居环境进行了解,后续还可以跟进。
有关部门围绕“抱团养老”提供的配套举措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在将老人视为弱势群体的前提下,提供服务、监督。比如说协议书可以由有关部门联系法律专业人士提供规范文本。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