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产权证,租期已到,承租人拒不归还,我能要回来吗?
央视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公司分配的房屋
没有产权证书
后租给邻居
到期后邻居霸占着不肯归还
说是房子已被公司收走

没有收到公司收回房子的告知,没有公司的联系方式
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且听说法君细细道来
1Q1
爷爷之前在此公司上班,父亲接班来到该公司。到2005年公司倒闭,公司分配的房屋,没有产权,也没有证明当年分配房子的证明,因为一些原因搬离,将房子租给了邻居。9年到期后拒不归还,邻居告知房子已经被公司收走,但是没有任何方式告知我们,联系方式也无,该如何处理呢?
A1: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因间隔时间已久,且事实不太明确,解决起来会较复杂。
首先,应确定您家对该房屋的合法居住权利。根据您介绍的情况,之所以产生如今这般纠纷,关键在于该房屋的产权不明晰。房屋是由公司分配给您家居住的,按常理原产权应属于您父亲所在的公司。您应当找到原公司或其主管单位的相关人员,证明原单位确实向您父亲分配了该住房。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必须登记才能发生法律生效。因此,原产权单位应当配合您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到房改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之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领取相关证书。建议您先到房屋管理档案部门查询该房屋的业主单位,再根据此线索联系有权处置该房屋的机构或人员。取得房产证后,您家对该房屋面临的一切问题均可迎刃而解了。
即使不能取得房产证,您也应该可以找到产权单位,既然当年是产权单位向您父亲分配了住房,您家对于房屋就是合法占有。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因此,您如果能证明居住该房屋是得到产权单位许可的,对该房屋的占有为合法占有。您对于邻居的非法占有行为有权阻止,可以要求邻居搬离并支付相关费用,并请求损害赔偿。
2
Q2
我住一楼,2016年10月29夜供暖,半夜房间到处是热水,物业早上来人关闭楼外的供热水阀,而且谈了受损的事宜。事后物业处理了墙面但地砖到现在也没处理,因为整个房间的地砖全部分离。就在昨天中午卫生间的下水又往上冒水,请问我找谁来处理这事?住一楼就要受这种待遇吗?
A2:
您好!您的房屋受损维权,首先应找到房屋受损的原因,到底是供暖设备故障导致你家漏水,还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及时导致房屋受损,或者是否还有其它原因。基于您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律师只能设想几种“如果”的可能,为您提供建议。
如果是由于供暖公司设备维护不善造成您的损失,供暖公司就可能构成违约。作为已经收取了取暖费用的供暖公司,如果在约定的保修期内,保证用户正常取暖和安全使用供暖设备是其最基本的合同义务。对您的损失,供暖公司应采取及时补救措施,防范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合理赔偿造成的损失。
至于物业公司的义务与责任,由于你们互相之间已经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需要查阅合同对物业服务的具体约定。如果约定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时提供相关处置服务,您应检查其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据您反映,“事后物业处理了墙面但地砖到现在也没处理”,看来物业是具有相关义务的。如能证明其处理不符合要求,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义务,将地砖等损坏处也一并修缮完整。
此外,如果暖气漏水是由于其他楼上住户擅自改造管道或使用不当等过错造成的,该住户也要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承担方,协商解决办法。如果确实无法协商,或损失较大不能得到赔偿,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3
Q3
你好,邻居家小孩在我们家菜园院墙上玩耍,把他摔下来,伤残等级4级,他们现在说是墙体倒塌所致,我想请问双方的责任该怎样划分?我只是想按照常理,院墙没人碰撞是不会倒塌的。谢谢!
A3:
您好!由于邻居家的小朋友是被您家倒塌的院墙砸伤,应该是由该面院墙的建设人、施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小朋友的家长没有担负起监护责任,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首先,院墙是您家所有的,您就有检查维护的义务,正常情况下即使有人在墙上攀爬也不可能造成整面墙的倒塌,墙体倒塌致人受伤,这说明院墙是有安全隐患的。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说,您可以找到当时院墙的建设者和施工者,由他们来承担责任。可是一般情况下,菜园的院墙都是自家所砌,如果是这种情况也只能由您自家承担责任。
其次,受伤小朋友之所以会受伤虽然是因为墙体的倒塌,但是小朋友攀爬院墙本身也是很危险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小朋友的父母对小朋友没有尽到看护、照顾的监护责任,不注意小朋友的安全,导致小朋友受伤,家长本身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建议您可以和小朋友的监护人进行协商,要求他们自己承担一小部分责任,尽量不要走到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这一步。
4
Q4

我在一次正常上篮中,踩到一个放在篮球架底下的一个手机,这个怎么算?他要我赔70%,可我认为那是一个危险区域,假如我踩到他手机受伤我还要他负责,怎么算?
A4:
您好!由于手机价值不会特别高,所以还是建议您可以先和手机的主人进行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手机主人可能会起诉至法院,要求您赔偿手机。但您的情况一般是不会承担太多责任的。
既然您描述您只是在正常上篮的时候踩到了手机,这说明您还是在规定的篮球场地里进行比赛活动,您可以搜集一下相关的证据,主张您确实只是在正常的体育活动中无意中踩到了他人的手机,或对方手机确实放到了不安全的位置,据此证明您对损害的发生没有多少过错。
手机主人可能会起诉至法院,要求您赔偿手机。即使对于手机的毁坏您确实没有明显过错,但是法院一般会适用公平原则,您可能也需要弥补手机主人的一小部分损失。
5
Q5
五年前同事以三分的利借了我四万块钱,可是两个月后就没有支付了。因为当时打了一张欠条,后碰到过他几次总是以各种理由塘塞过去了,我想这个钱怎样才能拿回来。
A5:
您好!由于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您最好与其协商还款事宜,如果仍无法归还,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
首先,您应该积极和债务人进行交涉,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一份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债务人不愿意签订书面协议,您也应该通过短信、电话录音、EMS邮寄催款单等办法将借款的事实形成证据。您当时借款时如果是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转账的话,您还应该到银行去打印银行流水,如果是采用现金给付方式,那是否还能找到当时的取款银行流水,并且应该回想一下旁边是否有其他人可以对您的给付行为进行作证。如果相关证据都比较齐备,那胜诉的几率是非常大的。
另外,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期限超过则很可能要不回欠款。您应该看一下欠条上面约定的还款时间是什么时候,从约定的时间开始3年内您应该向法院主张权利。当然,只要您此前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向债务人提出过主张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重新计算。
由于欠款本身不是很多,所以还是建议您可以先和债务人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清偿债务。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
感谢值班律师:

(章茜 江苏南京)
良好的沟通是两个心灵间的捷径
平等的协商是维权的第一步
实习小编 | 孙鸿亮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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