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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开庭审理!都市频道全程直播!哈尔滨三名酒驾、醉驾司机12月被查,当月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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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昨天上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对近期的三起醉酒驾驶案件开庭,都市频道派出10人报道团队,对这次开庭全程直播报道。


这三起关于醉酒的案件,都是发生在12月,最近的一场是发生在开庭6天前的12月23日。因为这几起案件都属于比较简单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也都认罪,也都没有什么异议,因此从公安机关的侦查,检查部门的起诉,法院的审判,一共用三、四天,把案件办理完毕,做到快立,快审,快判。

门某某醉酒驾车案 

2017年12月18日19时50分许,被告人门某某酒后驾驶遮挡号牌,且未按规定期限年检的黑A712GE号尚酷牌小型轿车,沿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农机大市场门前处时,于同方向被害人管某某驾驶的黑AU086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相撞后,至该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与左侧被害人于某某驾驶的吉G918V2号捷达牌小型轿车相撞,三车受损。

经司法鉴定,门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03.19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因为还有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法庭对门某某做出了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董某醉酒驾车案

案发当天中午十一点多,董某喝了三瓶,然后涉嫌酒驾。警方测量董某血液乙醇含量为85.82毫克/100毫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董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周某某醉酒驾车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2月21日20时10分许,被告人周某某酒后驾驶蒙EZP191号丰田牌小型客车,沿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东金信号灯绿洲生态酒店门前处时,被执行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25毫克/100毫升,系醉酒。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天鹰:今年2017年全年,市法院和区法院两级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600余起。作为人民法院,第一从重从快处理这类案件,第二提高这类案件的重刑面,让交通违法犯罪违法付出代价,第三加大宣传力度,目的是为了警示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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