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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莫让一场病压垮一个家 湖北健康扶贫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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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因病致贫返贫人群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

到2018年底湖北省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

……

这些都是湖北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贫困人群可以享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关于健康扶贫湖北还有哪些优惠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到底要怎样申请?带着网友们提出的问题,省政府门户网站“说政事”栏目记者对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朱惠民进行了专访。

        主持人:罹患重特大疾病,很多困难家庭难以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贫困患者在就医费用方面能享受到哪些优惠?

       朱惠民:“四道保障线”让贫困人群看得起病。

第一道保障线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农村贫困人口100%应保尽保。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其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提高5%,且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5%。

第二道保障线是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2000元降至5000元以下,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第三道保障线是医疗救助。对农村患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医药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第四道保障线是补充医疗保险。县市政府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人群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个人年度自负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主持人:除了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贫困患者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朱惠民:大病集中救治,慢病个性化管理,困难群众看得好病、少生病。

大病集中救治。现在正在推进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9种大病以及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集中救治。按照计划,到2018年底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到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

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到2017年底,湖北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并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可享受1次健康体检。为患有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设计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惠民政策。有针对性开展贫困地区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贫困地区慢性病防治,开展重点恶性肿瘤筛查,加强精神疾病预防和心理干预。支持贫困地区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等。

        主持人:湖北为解决贫困人口“看得上病”还实行了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意思是贫困人口住院可不用交费了,出院时才予以结算,是这样的吗?

        朱惠民:先诊疗、后付费,困难群众看得上病。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强调一下,不是说患者到医院住院不需要交费,而是为了缓解患者一时不能缴费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同时,我们也正在建立健全相应的“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并向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该户就不能享受到新农合报销政策,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

网友

家人得了癌症,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医疗救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朱惠民: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时,不需要申请,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住院时不用先预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在 “一站式”结算窗口,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负的费用即可。

若患者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则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相关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报销政策,但不能享受定点医院机构 “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

网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有不同吗?

朱惠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县级医院次之,市、省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应较低。

网友

不在定点医院看病的,还能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吗?

朱惠民:不在定点医院看病的,一般来说,不能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情况特殊,如外地务工、上学等,当地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

网友

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有哪些?费用如何承担?要到哪一级医院进行集中救治?

朱惠民:大病集中救治是指到2018年底前,对我省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贫困残疾人)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收费,控制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的保障作用,确保报销比例达到90%,个人自负不超过5000元。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一般为各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各地可指定省、市医院作为医疗救治定点后备医院。

作者:刘曲

来源: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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