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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 | 足足等了十几年,日本终于对这两名杀人犯执行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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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共同社报道,这使首相安倍晋三2012年再次执政以来处决的死刑犯增至21人。

关光彦,男,44岁。1992年,年仅19岁的关光彦在千叶县市川市,入室盗窃34万日元(约合2万元人民币),被发现后便使用电灯绳、菜刀等残忍杀害了屋主一家四口(42岁的企业高管,该高管36岁的妻子、83岁的老母亲以及4岁的女儿),屋主15岁的大女儿身受重伤,是唯一幸存者。

2001年,关光彦被判死刑。

松井喜代司,男,69岁。1994年,在日本群马县使用锤头等工具杀害了其女友和女友的父母,作案手段残忍。

1999年,松井喜代司被判死刑。

两人被判死刑后都不断提起上诉,导致拖延到今年才伏法。

日本法务大臣上川阳子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两起杀人案性质都极其恶劣,受害者及其家属遭遇的痛苦难以想象。经法庭慎重考虑后,决定维持原判,执行死刑。”

一般来说,日本死刑判决要考虑犯罪性质、动机、形态、严重程度、被害者家属感情、社会影响、犯罪者年龄、有无前科等。这些考虑因素源于上世纪在日本轰动一时的“永山则夫杀人案”。

1968年,年仅19岁的永山则夫因为纯粹的金钱目的,以及对社会的仇恨和愤怒,在日本街头枪杀4人。当时的日本法律还没有给青少年判死刑的案例(日本法定成年年龄为20岁)。因此永山的案件开始拖延,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后巡回至最高法院。直到1990年,41岁的永山才被判了死刑,7年后执行。

这起案件促使日本司法界形成衡量谋杀案刑罚的“永山准则”,即考虑受害者人数、罪行残忍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以判断该不该对凶手作出死刑判决。

▲永山则夫(中)

现实中,日本法院判处死刑,要考察被害者是否是2人以上。此外,还要考察是过激杀人还是蓄谋杀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者,才可能判处死刑。

依据日本法律,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由于害怕存在误判,避免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陪审员一般不愿意给死刑投赞成票。即便判了死刑,还得由法务大臣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

而不少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拒签执行令。因此,日本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获得死刑判决20年却没有执行的大有人在。截止到12月15日,日本仍有124名尚未执行死刑的死囚。

▲与一些国家采取注射死刑、枪决等处决方式不同,日本至今仍然只有绞刑这一种处决方式。图为日本执行死刑的场所,中间红色格是绞刑落下的机关。

关光彦和松井喜代司的处决消息被公布后,再次“震惊”日本国内和西方反死刑阵营。去年,日本律师协会呼吁政府废除死刑,建议日本在2020年主办东京奥运会和联合国犯罪预防与刑事司法大会以前,以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刑罚取代死刑,作为这个国家的最严厉刑罚。

香港《南华早报》刊文称,反死刑人士认为,死刑犯往往被关押数年,却只在被执刑死刑的几小时前才被告知,这是十分残忍的。

也有网友表示,就算是当今先进的科学技术,也依然有许多冤案、误判,倘若不废除死刑,某一天发现当年审判错了人也无力回天。然而,这条评论的支持和反对人数差距有些大……

目前,日本和美国是为数不多的依然有死刑刑罚的发达国家。新加坡《海峡时报》指出,尽管欧洲各国政府和人权组织一再抗议,但死刑在日本却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

一位来自日本的推特网友表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支持死刑!”

一位欧洲的网友则评论称:“完全同意恢复死刑!来一场公民投票就能知道有多少人也是这样想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感到安全。任何执政党想恢复死刑的,我都投你们一票!”

纵观全球,美国、日本等很多地方仍就废除死刑有现实和理论的争议。其实,法律和刑罚的制定最终是为了赋予秩序,守卫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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