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在禁猎区捕捉水鸟,检察机关为何不予起诉?
正义网
来源 | 正义网(微信ID:jcrb_zyw)
转载请按以上格式在文首注明作者及来源
院检察委员会议正在进行,承办人在汇报案情。
犯罪嫌疑人王依山,男,现年42岁,2016年11月16日因在本市中心公园湖中捕捉黑水鸡22只,被森林公安局抓获,现以非法狩猎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依山主观上明知证据不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依然证据不足,故提请对王依山做出相对不起诉。
“在市中心公园湖中捕捉水鸟,主观上不明知?”张专委发出疑问。

王依山来自皖西农村,是个不识字的农民,他在母亲被查出患有乳腺癌之后,带着母亲投奔在市人民医院工作的远房侄子。他之所以会去捕捉黑水鸡,完全是为了他母亲。
王依山是个勤劳本分的农民,也是家中的长子。父亲早逝,母亲将其兄妹拉扯大。如今妹妹远嫁他乡,一双儿女正在老家读初、高中。农忙时在家和妻子种田、蓄养家畜,农闲时去山里的河边、林子里钓鱼、抓野鸟补助生活,他们一家四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过得温饱快乐。母亲在县医院查出患有乳腺癌的那一天,王依山沉默了很久,他想起了早逝的父亲、想起了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他们兄妹的一个个平凡而又难忘的日子。这些年,家中的日子越来越好,两个孩子在学校各方面都出类拔萃,不用家里操心,母亲却病了。
王依山决定带上家里的所有积蓄,去找在城里大医院工作的远房侄子,尽其所能给母亲治病。到了城里,王依山顿时感到经济上的困顿,母亲开刀需要钱、化疗需要钱,城里吃的用的比老家贵多了。好在王依山从小苦惯了,每天两顿饭,馒头就咸菜也就很满意了。远房的侄子真不错,除了给他5000元钱外,还坚持让王依山住在自己的家里。王依山心里很是感激,但他觉得侄子也不容易,医学院博士毕业后,一路靠自己的努力在城市里站住了脚,成了家立了业,况且侄子家也不是很宽裕。他将母亲送进医院后自己也住在了医院,一方面可以随时照顾母亲,另一方面他也不愿过多的打扰亲戚。
母亲做完手术后,医生叮嘱要加强营养,后期还要准备化疗,尽快将身体恢复好很重要。王依山转了好几个菜场,一只老母鸡十几元钱一斤,为了母亲咬咬牙买了。但是加强营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啊。
市人民医院坐落在本市中心公园附近,公园有着全市最大的自然湖,近几年,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花了大力气对中心湖进行了改造,使湖水和长江水连成一体,湖水活了,湖里的各类水鸟也多了起来,湖水清澈碧绿,湖边红花绿树成荫,成了市民休闲的好地方。站在医院的十楼病房里,可以远眺中心公园的全景,面对这一切,王依山眉头紧锁,毫无兴致。几只水鸟掠湖而过,翅膀拍打着水面,引起小朋友们的叫喊,王依山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母亲进行化疗时,他回了一趟老家,除了卖掉家里的家畜外,还带来了自己在家中捕鸟的工具。夜晚他穿着自己做的橡皮衣,拿着捕鸟工具下湖捕鸟。
第二次夜晚捕鸟时,王依山被夜晚巡逻的民警发现,当场抓获,抓获时笼子里有22只活的黑水鸡,随即王依山被移交给刚成立的森林公安局。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承办人在讯问王依山时,王依山说:“这种鸟在他们老家不稀奇,可以随便打的,小时候家里穷,就经常去山里打鸟、河里捕鱼,用来改善生活,他真不知道这种鸟在城里不让抓。母亲在化疗期间需要加强营养,他实在没有钱给母亲买营养品,才想到捉鸟炖给母亲吃,他们乡下人叫这种鸟‘水鸡’,很有营养的咧。”
非法狩猎罪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
承办人阅卷后发现:11月份不是禁猎期,王依山使用的工具就是个我们小时候捕捉蜻蜓用的小网和一把长筒手电筒。夜晚他游到湖心岛,用手电照栖息在湖心岛的水鸟,鸟不动就用手捉,鸟惊飞就用网捕。但是中心湖确实是禁猎区,那么,王依山辩解其不知道是禁猎区,有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他应知或明知呢?
承办人和办案民警进行了沟通,民警讲表示,他们第一次办理非法狩猎案件,没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做材料时没有问犯罪嫌疑人知不知道中心湖是禁猎区。承办人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案发现场,开车围着湖转了一圈,发现偌大个湖周围没有任何禁猎标识,办案民警也很困惑。第二天,办案民警打电话来解释:根据省里林业部门的文件规定,本市只有两个乡镇是狩猎区,其他地方都是禁猎区,由于禁猎区太大,所以有关部门就没有在禁猎区安置禁猎标识了。承办人又问:你们有没有在市区进行过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没有,森林公安局刚成立,还没有宣传过,以前林业部门倒是宣传过,但没有留下宣传资料和照片。”民警说道。
该案中被捕捉的黑水鸡系三益野生动物,对这种没有达到国家三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追诉标准是捕捉二十只,并且还是要在禁猎区、禁猎期、采用禁猎工具和方法捕捉才构成犯罪,这种鸟在狩猎区是可以捕捉的。目前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王依山主观上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中心湖是禁猎区,所以提请对其做相对不起诉。承办人汇报完毕,有什么地方不清楚的各位委员可以发问。
“你提出在森林公安局建立检察室,我跟检察长已做了汇报,我们都赞同,你和森林公安局沟通的怎样?”孙副检察长问道。
“森林公安局表示欢迎,他们急需要我们在办理森林案件方面的法律和工作指导。”承办人说道。
控申科郑科长问:“犯罪嫌疑人王依山现在怎么样了?”
“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了,其母亲第一个化疗期已经完成,他准备先送母亲回家再回来听候处理,他现在很后悔,说以后再也不乱捕野鸟了。”承办人说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这里可以对困难群众办理司法救助,我看王依山符合办理司法救助的条件,你明天叫他来,我们和他谈谈。”控申科郑科长说。
“太好了,会议结束我就给他打电话。”承办人说道。
“下面大家谈谈对案件的看法吧!”宋检察长说道。
经过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意见:鉴于犯罪嫌疑人王依山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可以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我还想问一句,那些野生黑水鸡公安机关是怎么处理的?”尚副检察长问。“全部养在森林公安局里,公安的同志讲因为案件还没有结果,他们怕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所以没有放生,等案件有结果后再放生。”
“好啊,你去跟森林公安局联系一下,我们准备对王依山做出相对不起诉,宣读相对不起诉书、放生及检察室挂牌能不能同一天举行,我们都去参加。”宋检察长说。“一定行的!”承办人大声回答。
几天后,全省首家检察院驻森林公安局挂牌仪式在森林公安局内举行,市、区两级相关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文 | 李豪 董凡超
来源 | 法制日报
本期编辑 | 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