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辣】跪地互扇耳光?这样的“羞辱式管理”该好好治治!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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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年轻女子跪在台上互扇耳光,声响噼里啪啦,后面背板上还用大字写着“狼性团队”……这样的画面,是在江西南昌一家美容机构14周年盛典上拍摄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这样做的目的是打造团队凝聚力,不是说故意扇耳光(12月19日山西广播电视台)。
类似羞辱员工的新闻,网上一搜一大把。有当众打屁股剃阴阳头的,有当街下跪爬行的,有亲吻垃圾桶、喝马桶水的,有跪地磕头向领导谢恩的,还有女员工因为被罚做深蹲导致流产的……用极尽羞辱的方式惩罚业绩不达标,用当众卖丑的方式实施常态化管理,老板们这样做,潜台词似乎是这样的:员工都很贱,必须狠狠羞辱,他们才会努力。
这背后的理论,是一种变异的耻感文化,或者说是一种奴役文化:以当众羞辱的方式,让一个人像奴仆一样彻底放下尊严,进而可以在销售中去掉脸皮,进而可以在“一切向钱看”的工作进程中无往不胜。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说,一个不起眼的恶行会很容易产生一种更恶劣的行为。恶行会侵蚀人的道德感。一个奴役别人的群体很可能认为这些受奴役者生来就该遭受羞辱,信奉羞辱式管理的老板,内心中已将自己伤害员工尊严的行为合理化正义化了,甚至认为这才是真正为了员工好;慢慢地,自我感觉越来越好,羞辱他人渐成一种习惯,那种奴役别人的高高在上的感觉,会让他们飘飘然地上瘾。
按照劳动法第96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羞辱式管理层出不穷,折射出企业管理者法治意识淡漠。但是,似乎还没有看到企业主因为实施羞辱式管理受到相关处罚案例的报道,基本都是企业出来撒个谎解释一番就完了。
以侮辱员工作为管理方式,不管说成是准军事化的管理,还是说成企业文化培训,都是文明社会不该存在的。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容忍这样的羞辱行为,可以说是一把丈量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子。
批评与声讨之外,更有效的力量是消费者用脚投票。比如那种天天让员工在大街上做操跳舞的发廊,咱能少去甚至不去吗?比如那种完不成任务就让员工钻胯跪爬的中介,咱能敬而远之不给他们生意做吗?道理很简单,不尊重员工的企业,怎么可能会真正尊重消费者?更何况,羞辱他人的文化是会传递的,态度必然影响行为,经常受辱的员工,难免报复到消费者头上来。
所以说,企业迷恋羞辱式管理,不仅因为有不懂得尊重员工人格的企业主,也因为有甘愿默默受辱的员工,还有对此无所作为的执法者。只有员工说不,执法者说不,羞辱式管理才不会屡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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