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煤改气”规划:2021年“2+26” 城市城区实现清洁取暖
中国煤炭网
近日在网络流传的由十部委印发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下简称《规划》)中,对北方地区清洁能源取暖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包括清洁取暖现状、存在问题、热源选择等,并特别对煤改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十部委的预期,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能源局和环保部相关人士在内的多名人士确认了此文件,并称该文件研究、修改成稿、会签时间将近一年。
一位国家能源局官员介绍,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清洁取暖是系统性工作,涉及到基础设施改造、财政补贴、电力、煤炭、天然气和环保等多方面的工作,需要统筹规划。
《取暖规划》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吨。
作为北方冬季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2+26”城市迫切需要率先实现清洁取暖。
《取暖规划》提出,到2019年,“2+26”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含中心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到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
针对其他地区,按照由城市到农村分类全面推进的思路,加快提高非重点地区清洁取暖比重。
此外,12月15日至17日,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
目前,北方地区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约占总取暖面积的83%,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7%。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约2亿吨标煤,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其中,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和电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2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0%以上。
清洁供暖,刻不容缓。目前,我国清洁供暖方式主要包括燃气供暖、电供暖、生物质能供暖和地热供暖等,而核能供暖也已“露面”。通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全国范围内的供暖清洁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供暖能源结构也在发生改变。
根据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21世纪经济报道等内容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