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队友!云南一微信群成员发违法信息被拘留 群主跟着遭殃
都市时报
现在
谁的手机里还没几个微信群
谁还不是个微信群主

作为群主
别只会发红包
管不好群成员
自己也是要遭殃的

新平一个微信群的群主,就被“猪队友”坑了...
12月2日,新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位名叫“笑口常开”的网友将违法信息传播至一个群名为“夜生活”微信群里,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经工作,民警第一时间锁定网友“笑口常开”为新平县扬武镇的矣某、群主为江川区的孔某。民警依法开展调查,矣某和孔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了传播违法信息的事实。
因矣某涉嫌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矣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因孔某对“夜生活”微信群落实主体管理责任不力,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孔某对自己所建的微信群严加管理,坚决不允许群成员在群内传播违法信息,建议孔某将其建立的“夜生活”微信群依规解散。
群主孔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落实管理责任不力的行为表示道歉,并当场依规解散了“夜生活”微信群。

★法律解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9月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来源:都市时报
文字:程浩、邱成林
图片:网络
编辑:张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