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打造行政违法检察监督“隆昌模式”
正义网-检察日报

开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宣传活动

民行科干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古宇湖实地调查

民行科干警实地查看滥伐林木导致水土流失情况
“真没想到,检察院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怠于行使职权还有监督职能,而且检察院行使这一职能很有成效,相信检察院在这项工作上会大有作为。”2016年3月,在四川省隆昌市两会上,隆昌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新增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引起广大代表委员的热议,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兴敏给予高度赞扬。
2015年以来,该院建立民行部门牵头,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探索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共办理该类案件24件,行政机关采纳回复率达百分之百。特别是2017年1月以来,已办理该类案件17件,案件数量质量稳居全省基层院前列。
在探索实践基础上,该院出台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内部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喻中称为行政违法检察监督“隆昌模式”。
站高谋远:
构建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模式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在内江地区率先探索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注重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机制建设,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检察长魏勇主动向市委汇报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在第一线办理案件。该院党组更是从人员配备、车辆装备、经费保障等向民行检察部门倾斜,为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条件。
该院还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等涉及民生的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对执法部门的执法卷宗进行调卷查阅,发现卷宗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同步调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协调配合。
今年7月25日,该院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古宇湖景区林海山庄农家乐违规经营污染饮用水源,古宇湖景区管委会怠于履行监督职责的线索。经调查,该农家乐在位于古宇湖取水点200米范围内经营,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为此,该院向古宇湖景区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责令林海山庄农家乐限期搬迁。9月4日,古宇湖景区管委会回复办理情况:已于8月8日同林海山庄签订了搬迁协议,并于9月3日完成了拆除。
今年5月,该院发现云顶镇部分农户和开采业主擅自违法开采煤矸石,造成植被被破坏、水土流失等自然生态环境损害,遂依法向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市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对全市境内违法开采煤矸石破坏自然生态资源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府迅速采取有力行动进行了整治,加强了管理,恢复了植被,取得了整改实效。市长毕胜就此作出批示:“隆昌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云顶镇境内盗采煤矸石的情况,非常及时,十分重要!云顶镇并国土、公安、安监、农林、环保、水务、工商等部门,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有效遏制了非法盗采、无序乱采的乱象。下一步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强化巡查,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机制,保持长效,推动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有序高效。”
突出重点:
延伸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触角
该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检察监督,与隆昌市政府会签了《关于加强古宇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的意见》,为城市饮用水水源古宇湖景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4月17日,民行科干警施有廉在古宇湖边散步时发现古宇湖情趣园水域有大量死鱼漂浮在水面并散发出臭味,便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及时将情况向分管检察长进行汇报。该院立即对古宇湖景区管委会在该案中怠于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景区管委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并将整治情况予以书面回复。古宇湖水域很快恢复了往日的洁净。
该院注重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中寻找公益诉讼线索,以公益诉讼推进行政违法检察工作。在获取梁某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市农林局怠于履行职责案件线索后,该院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梁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唐某、卿某,在该市石燕桥镇仕郎村和石碾镇四季村境内滥伐林木。经鉴定,梁某等人合计滥伐巨桉树57.7亩,蓄积210.4立方米,价值47971元,造成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为此,该院向市农林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市农林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破坏的植被已得到了恢复。
今年5月24日,该院侦监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曾某非法采矿长达两年、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线索后及时向民行检察部门移送。民行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因曾某长期非法开采,山坡上已经挖掘出西面坡度达80度的深坑,采矿区域土地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为此,该院立即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破坏的土地生态资源予以修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整改。市国土资源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在现场设置了警示标牌、警戒带、对高处地带安装了铁制隔离网防止群众坠落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对曾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恢复破坏土地通知书,并制定了土地复耕方案,在安全隐患整治完毕后,立即开展实施。
该院还针对在城区部分道路停车位长期停放报废车辆(百姓称之为“僵尸车”),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向该市城管局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城管局、交警大队、工商局等行政部门,对城区部分路段违规占道停放的“僵尸车”进行了彻底整治。
多管齐下:
提升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实效
该院将跟进监督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办理的每一件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均建立单独工作台账,督促被监督单位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今年5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该院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幼儿园校车安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干警深入全市19个镇(街道)、40多家幼儿园调查取证。经过一个月艰苦取证,该院汇总了部分镇街幼儿园校车超载和用面包车非法接送幼儿的违法事实,及时刻录光盘,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行政管理职责。6月29日,市教育局牵头交通运管和公安交警部门对涉事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进行联合约谈,对违规幼儿园、违规驾驶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整治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
“探索实践行政违法检察监督‘隆昌模式’,离不开市委的领导与市政府的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与监督,更离不开具体行政部门的理解与配合。”魏勇深有感触地说。
(文稿统筹:刘德华 张艳 曾严 庞波 叶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