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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时刻!两辆小车互不减速,在十字路口猛然相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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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来宾市的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农用车为了在十字路口抢行导致相撞剐蹭,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



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在事发前,该十字路口处欲直行驶入西环路的几辆车子正在正常的通行,事故一方的农用车也在其中。当农用车行驶过斑马线后,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出现在十字路口处,其当时没有等待直行的车辆完全通过后再左转弯,在路口的中间与农用车发生了碰撞。



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驾驶人廖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在交叉路口实施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条之规定,因此对廖某处于15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同时廖某也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十字路口各种车辆汇集,行人密度大,往往很容易成为拥堵和事故多发点,而绝大多数发生在路口的拥堵和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抢”来的。


玉林市也曾发生一起十字路口“抢行”的交通事故。7月19日,广场东路与北路的两辆对向行驶的汽车不减速,导致两车相撞。



此次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一名驾驶员受伤。详情请点击视频:



在道路交通的所有地段中,十字路口的情况最为复杂,有的设置了交通信号灯引导通行,有的则没有。但无论有无信号灯引导,车辆在十字路口通行时都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段情况,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悲剧。



今年8月,玉林市五彩田园樱花大道茂林鹿潘社区十字路口就曾发生一起1死3伤的交通悲剧。



据悉,事故现场的面包车和对向开来的载着爷孙四人的三轮车经过十字路口是都没有明显减速,所以导致刹车不及,两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车内的另一名老人腿部骨折,两名小孩擦伤。


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都要小心慢行。但尽管这样,依然有不少车主以身试险!在我们近期发起的“你是我的眼”有奖征集活动中,就有不少网友曝光了电动车十字路口抢行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网友王泓铭投稿

网友霹雳酱投稿

网友覃建铭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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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大家不要为了抢行一秒,后悔一生!文明出行,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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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裙良

值班编辑:梁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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