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要做嗜血的秃鹫
中国之声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高空挑战第一人吴永宁身前坠楼的视频。之后其未婚妻发文称,未经吴永宁家人许可就发布视频,没有考虑其家人的感受。

12月11日,北京青年报发文致歉吴永宁家属,以及所有因为坠亡视频感到不安和受伤害的人们。

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1月8日,自称“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吴永宁,他在长沙一次极限挑战中失手坠楼,26岁的生命戛然而止。
12月10日,有记者赶到吴永宁家中采访,吴父吴母接待了记者。在几个小时的采访后,出于信任,吴永宁父母同意两家媒体记者查阅吴永宁的两部手机的微信、微博、火山小视频等应用软件。吴永宁母亲还将自己手机的相关对话记录调出供记者翻阅。
在吴永宁其中的一部手机中,记者看到了他生命最后的影像。随后,吴永宁的父亲陪同记者一起对视频进行翻拍,然后发布了这段视频。看到报道的吴永宁女友提出尽快删稿后,各平台删除了报道及其坠亡视频。
媒体作为传播信息的媒介,有传递信息和引导大众的作用和义务。但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一些媒体很容易在新闻报道中“犯错”,影响到他人。

媒体面临道德危机

根据一般新闻工作原则和报道常识,在新闻报道一般都会注意这些问题:
应注意尽量保护被报道对象的隐私,特别是对于一些“非恶性案件”、普通民事案件等“非主观恶意”的恶性案件的当事人,应注意对其隐私权、肖像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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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发表评论,应符合天理人心。在报道中,凡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被复杂的社会舆论所裹挟和左右。
但如今看来,一些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可能不自觉的就想去引导舆论了。
持续了一年多时间的江歌案,大家再熟悉不过了。12月11日,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直以来,这个案件最大的关注点,是“江歌为救闺密而死”。也就是说,一年多以来,人们的关注点,一直在于江歌的闺蜜刘鑫身上。
网络键盘侠的不怀好意,媒体铺天盖地的渲染,包括之前江歌妈妈打印了1000张印着刘鑫及家人照片、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的传单张贴在村头和干道的做法,让这个女生成了众矢之的。
是的,从一直以来的报道中不难发现,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刘鑫,而就在前两天,有人披露了一些“内幕”。据他所知,今年8月22日,某媒体记者未经刘鑫允许便在拜访她时偷偷用手机录音,刘鑫拒绝后该记者依旧发文称采访到了刘鑫。除此之外,一家媒体在公开了偷录的一段江母在刘鑫登门拜访时让其窘迫不堪的视频时,无视刘鑫的请求对视频做了删减。

且不论消息真假与否,我们大家当然都在为江歌的死感到惋惜,都希望杀害江歌的凶手能够被绳之以法,但又何苦对活着的女孩用舆论打压呢?
人们信任媒体,所以人们被媒体牵引。
今年年初,一则“河南大学生娶同学妈妈”的“新闻”走红网络。消息称,一位21岁的大学生在河南某酒店迎娶了一位55岁的离婚中年大妈。令人惊奇的是,新娘竟是新郎大学同学的亲生母亲。随后,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于1月3日发布消息称,类似谣言已在多地传播数年,系假新闻。

近年来,新闻的真实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很多传播者在报道的过程中有意炒作,或者在没有证实事情和新闻真实性的前提下,主观臆断地进行不真实传播,或是做个标题党,制造新闻噱头。去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公开通报15家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

自媒体时代到来后,虚假信息传播的现象就更加严重了,传播的信息量也更加大,传播的方式也更加广泛和方便。很多人借助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断章取义地发布虚假信息,尤其是传播那些用心剪裁过的虚假照片,从而达到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吸引受众眼球的目的,最终造成大量谣言的存在和泛滥,为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带去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个关于媒体道德的问题,要数新闻侵权的问题了。
2016年1月3日,安徽太和县发生一起女童被抢案,此案引起广泛关注。5日晚11时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6日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便一早发布了该消息。但其在用图片报道此事时,未对嫌疑人面部进行处理,引起许多网友的不适。于是后来该微博编辑予以“纠正”,但只是在嫌疑人头部加上了极小的“马赛克”三字。

虽然是作恶之人,但他们也有隐私,有自己的权利,如果画面完全暴露犯罪嫌疑人的五官,属于侵犯人权、侵犯隐私、毁坏名誉。一般情况下,已由法院判处刑罚的“犯罪人”(不应再称为“犯罪嫌疑人”),其人身自由等权利被剥夺,才可以不打马赛克。
今年11月15日,港媒曝光了偷拍到的angelababy带孩子出行的照片,孩子“小海绵”正面照也被曝光。黄晓明看到此消息,当日下午愤怒地在微博炮轰港媒。毕竟当年闹的轰轰烈烈的白冰冰女儿被绑架之后,因为某些媒体不顾当事人和警方的劝阻而一味的过度,报道最终导致其女儿惨死的事件,现在想想依然后怕。

如今,出于对被报道对象的保护,很多媒体都会对一些过于血腥、悲惨或者影响当事人隐私的照片和视频打马赛克。但又因缺乏具体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例,许多媒体在有关报道中随意性操作比例很高,众多的法制案件是否进行马赛克处理,完全根据媒体的个人习惯、经验、喜好、甚至赶工发稿的松紧程度。
有时对于同一宗案件,涉案人的面部图像处理,各新闻单位操作手法也不同。例如,对于那些被曝出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明星们,从薛蛮子到李代沫再到柯震东、房祖名,“待遇”很不一样,有的脸部被打上马赛克,有的则完全露脸;名字有的用“某某”代替,有的则直接用其真名;有的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有的则不这样称呼。这种无序的状态,必然存在隐患。

道德是媒体内心的法律

围观群众中都有一种朴素的直观的正义感,也能对人心世道做出自己的判断,这是道德观的基础,也说明是非曲直有一种直观的、基本的判断标准。但新闻报道和媒体是客观的,普通人身上质朴的正义感有意义但也有局限,需要媒体还原真相,去防止他们简单粗暴的情绪,哪怕这种情绪是以正义之名的,而不是放大和引导愤怒。
媒体肩负着特殊的社会责任,其报道能使个人或事件获得关注,具有地位赋予功能。如果缺失了该有的道德,不仅会影响自身的公信力,还可能会对他人带来伤害和侵犯,更严重的还有可能危害社会。
因此,即便是在一个简单的报道中,也应该更多地问一问:是否理解有误?是否出现歧义?是否侵犯了他人权利?是否会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无论信息技术如何改变,不管自媒体是怎样数以几十倍,上百倍的增加,无论媒体受到多种的挑战还是本行业中的种种竞争,人性的光芒,人文的关怀和追求真理永远是媒体最高的理想。真实性、良知和最小伤害,是每个新闻从业者不可违背的原则,这也是媒体的良心所在。
舆论是把不可控制的刀。
有时候救命,有时候杀人。
所以媒体在使用时,要三思而后行。
编辑:徐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