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实际报销比例将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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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高奇发) 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从2018年1月起,我省将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村困难群体,政府将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省级和市级、县级财政各负担50%。同时,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起付线降至3000元,对贫困人员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2018年至2020年,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补充医疗保障,补充医疗保障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
《意见》还明确我省将积极推进扩大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让农民工失业后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编辑: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