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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杨凌农商银行因向非农户发放农户贷款等被罚款7.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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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杨凌农商银行因向非农户发放农户贷款等被罚款7.49万元

千龙网北京12月12日讯 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发布杨银罚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显示,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为李林,该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1.未按反洗钱法律法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2.向非农户发放农户贷款;3.存在延压税款现象。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决定对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处以7.4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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