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失手坠亡令人痛心,但我们还是要说...
中国之声
你喜欢玩极限运动吗?
如果你关注极限运动、常看直播
或者喜欢刺激、挑战
那你可能知道“极限-咏宁”这个小伙子
近日,自称“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的吴咏宁失手坠楼事件引发舆论关注。而吴咏宁此前的危险视频也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

11月8日是咏宁最后更新的一条微博
坠亡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开始关注吴咏宁所在的这一群体,他们习惯自称为“爬楼党”。人们在表示惋惜的同时,也引发了对于网络直播平台中类似危险视频的担忧。那么,这种视频的传播是否会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究竟该如何监管?
国内极限高空挑战
第一人与“爬楼党”
咏宁全名吴咏宁,90后,湖南长沙人,自称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微博上,他对自己的描述是:“国内无任何保护极限挑战第一人,无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完成每一个能完成动作,认真的拍好每一个挑战视频。”

据了解,在进行极限运动之前,咏宁曾在横店做群演和武行。今年2月10日,吴咏宁发了第一条关于高楼极限运动的视频,并打上“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字样。没想到,这条视频获得了130多元打赏,还有很多网友的赞叹和惊讶。自此,吴咏宁便开始经常上传高楼极限运动视频,高度一次比一次高,动作难度一次比一次大,挑战也越来越频繁。

他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内第一不敢说,但我一定是玩得最狠的那个,因为我每天都在爬,我是在玩儿命。”
吴咏宁:没有规定的动作,我自己想做什么动作就可以做什么动作。”“玩儿这个心理素质一定要好,要很细心地去玩。所以,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还是很安全的。有把握的我会去做,没把握的我就不会去做,没有把握的你去做肯定是很危险的。
”别说视频了,就是光看吴永宁拍的照片,就让人替他捏把汗。

可能很多人不太理解他的行为。在大多数的人眼里,这种举动是危险的、疯狂的,到底为什么要做这种危险的事情?是嫌命太长作死吗?对于“爬楼”这件事,褒贬不一。
和吴永宁一样都是“爬楼党”的另一个高空挑战爱好者巴克,从2016年开始尝试爬楼,也因为爬楼与吴咏宁相识。
巴克:我爬楼是2016年初吧,因为以前一直练跑酷一直练街舞什么的,运动底子还算可以的,然后看国外有些视频,然后就去尝试吗。(与吴咏宁)就是认识嘛,然后就跟平常聊天一样,说‘哎,有空一起坐会,一起玩’,就这种感觉。
”
巴克参加高空极限运动。(来源:红星新闻)
巴克说,国内玩高空极限挑战的人并不多,一般都是拍照,做动作的很少,像吴咏宁这样危险的屈指可数。
巴克:如果说爬楼的话,在楼顶做动作的挺少的,可能摄影的多一些,一般要拍一点风光照什么的,就是城市风光,这也不属于极限运动了,但是说运动里面,在中国就很少像吴咏宁这样整天到晚爬的基本没几个。很多人就是平时想去爬,或者是偶尔来兴致了,想去玩儿爬一下。绝大多数一般就是正儿八经练这个的,可能会花更多时间在训练上,就是练习上,至于上去完成什么动作可能是在很长时间的训练之后去干的,很多训练平时都是在平地或者是室内完成的。
”在巴克眼中,爬楼的本身在于对自由的向往和对于自身能力的挑战,而不是要博人眼球。
巴克:其实我自己觉得,不是说看作特别危险的就是极限运动,我觉得极限运动和那个是两个概念,极限运动首先建立在一定的技术上,你得花时间去练习,不是凭着胆子一味的去干些什么就行了。首先我觉得一个是,对自由的向往,二是对人体极限包括人体能力的一个挑战,不是说我要去做一些什么事儿,要博人眼球。

吴永宁曾经拍摄的爬楼视频Gif
同是高楼极限运动爱好者的童虎,与吴咏宁9月相识并一起进行高楼挑战。刚开始童虎就被吴咏宁危险的动作吓到。童虎说在吴咏宁做动作时会摇头,这个意思是体力将要耗尽,童虎就会救他,拉他上来。童虎救过吴咏宁两次。经历了两次救人,童虎考虑再三,离开了吴咏宁。
“爬楼”合法吗?
出了事,谁担责?
近些年来,极限运动越来越流行,或是因为很酷能夺人眼球,或是因为它能释放压力……越来越多人加入了极限运动的行列。
那么,在我国,高空爬楼的行为合法吗?答案是不合法。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攀爬行为如果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为违法并作相应处罚;若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2007年,法国人阿兰·罗伯特因从外立面徒手攀爬金茂大厦而被上海警方拘留5天并限制出境。
另一方面,攀爬自拍者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若攀爬行为造成建筑物损害,建筑物的产权人有权要求攀爬人赔偿。

阿兰·罗伯特(来源:中新社)
极限运动危险系数高,它可能是离死亡最近的一项运动了,因为极限运动引发的意外并非一两起的偶然事件。
2014年初,刚结婚两个星期的新婚夫妇不顾公园规定爬上基奈萨瓦山,在大雪封顶的高峰跳下。28岁的妻子因为降落伞未打开,不幸身亡。在妻子去世后的第十一个月,丈夫巴特勒在挑战滑翔伞时,因设备故障不幸遇难。

2014年底,著名的极限运动家、25岁的英国人Gareth Jones在悉尼南边海滩的一个90米的悬崖上进行自拍,两日后,他被发现摔死在悬崖不远处的海滩上。

2015年,俄罗斯一14岁男孩在莫斯科攀登铁路桥时不慎坠落,从100英尺(约30米)高空坠下身亡。

去年1月,极限狂热爱好者梅里特准备在两个热气球之间进行高空走钢索表演时,没能松开固定热气球的锚,不幸被热气球带到30米高空后坠亡。
那么在法律上,如果爬楼时出现意外,谁来承担责任呢?爬楼者?建筑物方?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对于这类情况下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责任划分,也要视情况而定。
赵占领:你要看攀爬什么样的建筑,如果是民宅写字楼之类的,而又没有经过产权人的同意,擅自去攀爬,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责任肯定是由自己来承担。但是不排除有些地方,比如说有些写字楼的物业管理不严,或者是物业管理人员私下允许,去攀爬到楼顶,出现这种危险状况的时候,这个物业公司可能会有一定的责任。但这只是次要责任,不是主要责任。
赵占领还提醒爬楼者:“如果爬楼过程中,物品坠落使他人受伤,爬楼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爬楼族”可以买保险吗?答案是可以的。部分保险公司的确存在承保“高风险活动/运动”的险种,有的保险项目名字就叫“户外运动保险”。但具体到“爬楼”是否属于保障范围,似乎又要打个问号。
而还要注意到的是,在此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部分,你通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文字:

也正因如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指出,“爬楼族”在购买保险时应该向保险公司披露实际情况,要不然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可能会免赔。
网络视频平台
能“脱罪”吗?
吴咏宁出事后,巴克曾对媒体表示,觉得网络视频害了他。对于类似内容的视频和直播,网络平台是否会有相应的限制规定呢?记者咨询了某直播平台客服。
客服:“如果是攀爬我们国家禁止攀爬的危楼的话,你可以在我们的客服页面去反馈,这个不太清楚,还是要您联系客服去咨询我们的直播管理,我可以给您记录下来,并且提交给我们专门人员进行审核。”

赵占领表示,对于此类视频,在法律上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平台方可以通过合同禁止这种危险行为。
赵占领: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九不准,但是像这种徒手攀爬,虽然说他是有一定的比较高的危险系数,但是它并不属于暴力行为,也不属于像凶杀等等这些行为。那像这种直播呢在法律上来讲,目前倒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这个能主要是取决于平台和主播之间合同的约定,合同中有可能会约定禁止主播从事哪些行为。
而无论是上传视频还是视频直播,我国都有明确规定,平台对于内容有“审查义务”。在赵占领看来,网络直播平台的传播可能会造成不良示范效应。
赵占领:因为本身的危险系数非常高,而且还在这样的直播平台上,加上主播有一定的影响力,粉丝数也比较多,这样的话他的行为可能会有一定的不良的示范效应。所以说,直播平台没有起到提醒的这种义务的话,一旦有其他的粉丝去模仿主播从事类似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话,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追究平台的法律责任的,至少平台有一部分的责任。
吴咏宁的不幸去世,为中国极限运动爱好者敲响警钟。极限运动真的很危险,如果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意而为,是对自己和家人乃至社会的不负责任。而相关网络平台也要负起责任,不能让那些“疯狂”地视频肆意传播。
央广记者:杨博宇
编辑:郭玮瑾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每日经济新闻”公众号、浙江在线、检察日报、红星新闻、“都市快报”公众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