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金招才!每人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在广深可享免费上牌!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不惜砸重金引才
最近又出台了一个新政
放眼全球
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来粤创新创业
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
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每人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除了生活补贴、房补等措施外
还在生活配套方面予以关怀
来(留)粤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
在限牌地区购车
可享受一次性小型汽车免费上牌指标
即在广州、深圳可享免费上牌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聚焦政策创新,很多措施做法属全国首创或走在全国前列,如创建博士工作站、设立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业编制保障制度、建立全球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招募机制等。可以预见,《意见》的落地实施,必将在南粤大地产生人才集聚的积极效应。
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每人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加大博士和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
实施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校等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每年选派2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赴国(境)外开展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作为访问学者赴国(境)外访问进修、合作研究,派出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
提高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标准
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入选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的,可同时享受上述生活补贴。
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或正高职称。

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或粤东西北地区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给予10万元至40万元的生活补贴。
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
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
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
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支持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
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扣减财政支持部分后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经费视同考核利润。
对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引进成本由财政按核定金额的2%进行奖补。
建立全球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招募机制
省财政对每个人才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
打造离岸研发中心、海外孵化基地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就地吸纳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每年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邀请100名代表来粤交流,每人给予5万元补贴。

优化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公共服务
制定落实博士和博士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等优惠政策,引导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购房新机制,妥善解决博士和博士后的安居问题。
博士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时限延长为5年。博士和博士后随迁子女入读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由实际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妥善安排就读。
允许博士和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其迁移入户,在各级人才市场设立博士和博士后集体专户。
博士和博士后配偶愿意在粤就业的,由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协调安排工作。
来(留)粤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在限牌地区购车可享受一次性小型汽车免费上牌指标。
欲查阅
《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