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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局一官员被判刑两年六个月,曾8次违规审批“君临天下”项目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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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天津市规划局东丽区规划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樾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王樾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受贿尚未退赔违法所得111万元将继续予以追缴;随案移送的项链、戒指、手镯等财物以及退赔赃款75万元予以没收。




上述判决书显示,王樾,男,1972年11月2日出生于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文化,曾担任天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天津市规划局东丽区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2010年,王樾在担任天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期间,先后8次违规审批天津“君临天下”项目变更申请。


该项目由赵晋名下公司开发,曾采用违规设置虚假装饰性阳台的方式偷逃建筑面积。


相关审计报告显示,“君临天下”项目规划建设单位擅自增加的装饰性阳台约5.8万平方米,少交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费1500余万元,少交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2200余万元。


另据判决书显示,因违规审批,王樾曾在2008年-2010年间收受赵晋给予的消费卡、购物卡折合11万元,收受赵晋赠送的钻戒、钻石项链等物品价值13余万元。


此外,2010年12月-2016年间,王樾在担任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局长和东丽区规划分局局长期间,还多次收受自己下属以及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财物,总计1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接受审查期间,王樾有重大立功表现。


天津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王樾不仅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还向中央纪委六室检举揭发某中管干部并提供相关违纪线索,现中央纪委六室已对该中管干部违纪问题展开调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樾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其审批的项目中装饰性阳台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予以审批,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费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同时,王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合计价值199万余元,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但法院亦考虑王樾有重大立功表现及自首行为,可从轻处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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