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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老赖”受害老人去世,面对恶劣的“老赖”行为,我们真的没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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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爆料河北唐山黄淑芬“教科书式耍赖”的当事人赵勇,在微博发文公布,其父亲于当天上午经抢救无效去世。此前,在被“老赖”黄淑芬撞伤后,其父亲两年多来均为植物人状态。



当天中午,唐山中院官方微博也发文通报“教科书式老赖”案情:



(向上滑动查看通报全文)


2015年10月6日10时20分,黄淑芬驾驶号牌为冀B995U2的小轿车与赵香斌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香斌承担次要责任。赵香斌就赔偿问题两次提起诉讼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案件正在执行中。

        一、关于案件审理情况

        2015年11月25日,原告赵香斌委托律师第一次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淑芬及其女刘明月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唐山公司)赔偿损失120000元。审理中,原告于2016年1月12日提出了先予执行100000元的申请,2016年1月14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黄淑芬先行赔付医疗费50000元。该判项于2016年1月15日执行到位。2016年4月21日,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保财险唐山公司同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赵香斌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308000元,保险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向赵香斌赔付到位。

       2017年2月13日,原告赵香斌评定伤残等级后委托律师再次向丰润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三被告赔付3571748.71元。经审理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17】冀0208民初943号),判令被告人保财险唐山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赵香斌112000元;被告黄淑芬赔偿原告赵香斌交通事故各项损失935935.37元,剔除已赔付76000元,应赔偿859935.37元。原告和被告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人保财险唐山公司按第二次判决向赵香斌赔付到位。至此,人保财险唐山公司和黄淑芬先后累计赔付共计49.6万元。

       二、关于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因黄淑芬未按【2017】冀0208民初943号判决履行义务,赵勇(赵香斌之子及代理人、网名“认真的赵先森”)遂于2017年9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7日,唐山中院执行局第四分局丰润执行大队立案执行。经网络查控及到车辆登记、房产等管理部门调查,未发现黄淑芬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和存款。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经进一步调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刘明月名下的两辆轿车,一辆为2014年12月购买的上海大众POLO小型轿车(本案事故车辆),另一辆为2015年11月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KX3小型轿车。目前未查到黄淑芬出资购买的证据。

       2017年11月24日,办案人员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调查后,依法冻结黄淑芬的佣金账户及其购买的保单。因黄淑芬拒不履行判决,2017年11月25日,依法对黄淑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实施。

       2017年11月25日下午,刘明月代黄淑芬向法院交纳赔偿款三万元。法院已通知赵勇到法院领取,赵勇尚未领取。

        三、下步工作措施

        法院正在对黄淑芬的财产及黄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一旦查实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依法从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对案件执行不能的部分,及时启动司法救助。

        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院的重要职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严惩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在此,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日


划重点:

1、已查封登记在黄淑芬女儿名下的房产一处;

2、正对黄淑芬财产及其是否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

3、一旦查实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依法从快移送警方追究刑责。


事件回顾:

11月22日,赵勇@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发了一段“教科书式的耍赖”视频,实名声讨肇事司机黄淑芬拖赖赔偿的经历。视频显示黄不但不承担医药费、不道歉,还理直气壮地拒绝法院判决,“我就是人品有问题”“干脆让法院判我几年得了,这钱我也不用还了”等一系列“教科书级”的耍赖姿态立刻引发公愤。



11月23日,黄淑芬终于致电赵某称“我筹钱”;11月25日,唐山中院对黄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冻结个人资产。


黄淑芬女儿回应

赵勇在视频中表示,黄家在“事发第二个月就买房买车,成功转移财产,总价超过百万”。黄淑芬女儿刘明月对此回应说,“房子早在2014年就买了,并不是为了转移财产。”“肇事车辆被扣押,由于上下班需要所以买了新车。”另外还表示“不会卖房子赔款。”


如今,受害老人已经去世,超85万赔偿仍未落实,而且受害者家庭因为筹钱治病被拖垮,家属身心都受到严重打击,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感到痛心。这起个案,也应触发更多思考:


1从事发到一审判决前后时间长达2年多,是否给了肇事者转移资产的时间?


早在2014年,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做过一个《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调研报告》,指出依法此类纠纷,须经交警部门处理后才可向法院起诉,而交警部门除了暂扣车辆没有其他控制肇事者财产的手段,客观上为肇事者转移财产赢得了充裕时间。


法律研判、走程序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在实践中,交警部门和司法机关是否可以加强协作,创新机制,对于预判可能涉诉的交通肇事案,应由交警部门知会相关当事人,可前置性地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保全,由法院视情作出裁定;而不必等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炉后?


在本案中,黄淑芬薪酬及名下相关资产已被唐山市中院冻结,但黄淑芬“离婚”“赞助女儿买房”等在内的一系列涉及财产的操作,是否构成了恶意转移财产,还有待司法部门调查。



2法院判决已下达的4个多月里,黄淑芬为什么可以拒不赔偿“我行我素”?


目前,《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都规定了一系列针对“老赖”的规制、惩罚手段。


在水陆空限制老赖出行、禁止高消费、禁止办理信用贷款、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限制老赖炒股等举措外,有的地方还探索出了新的惩罚方式,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比如,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等,依照《民事诉讼法》划扣其养老金,拍卖其唯一住房及其他固定资产,通过微信朋友圈和社区张贴栏曝光老赖等。


根据唐山中院的通报,“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然而,限制出国、坐飞机、高消费等常规措施,对于黄淑芬这种“老赖”显然难以发挥作用。



3对于恶劣的“老赖”行为,我们真的没辙吗?


11月28日上午,陕西榆林市中院发布第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56名,其中30岁女子朱某欠1.7亿余元高居榜首,引发广泛热议。



层出不穷的“老赖”事件表明,很多法院的执行措施过于传统,手段不足,权限不大,力度不够,解决“执行难”是一场硬仗!


相应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加速,“审执分离”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要进一步理顺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及内部运行模式。目前,不少地方法院已试点设立“执行司法警察专门机构”,就是要让法院的执行拳头更有力量。执行力量要冲到第一线,让“老赖”感受到司法机关的执行压力。


各地开展“抓老赖”活动


11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拘留决定,对黄淑芬拘留15日。除了拘留,还可以对老赖判处拒执罪,我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让“老赖”放弃侥幸心态,老老实实履行判决,还应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压力。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老赖”,法院应第一时间向其单位做出通报,依法划扣工资;此外,法院应该加强与公安、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部门单位合作,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网络等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让“老赖”认识到失信后不只是不能高消费、不能坐飞机,而是人人喊打、寸步难行。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例如,今年2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55家单位联合实施68项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直接嵌入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人行南京分行、省工商局等联动单位的工作平台,进行自动比对、拦截、锁定,自动启动对“老赖”贷款、投资、担任企业高管、参加招投标等活动的限制。今年1-10月,江苏省省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万余例,促使7万多名“老赖”主动还钱。


同时,根据科技发展及时代进步适时采取更先进、更强硬的手段。


如授权法院通过网络即时查控“老赖”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各种财产。比如上海在火车站、高速公路屏幕上公布“老赖”信息,依托执行大数据系统加大对“老赖”财产的监控。还有通过定制失信彩铃、手机定位等让“老赖”颜面尽失,寸步难行。




无耻不是“老赖”的通行证,

蔑视法律终将被全社会抛弃!




编辑:付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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