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息!"教科书式老赖"车祸受害者去世,儿子发文:我没爸爸了…
法制网
最近一段被称为“教科书般”耍赖的视频在网上很火。一个小伙子的父亲被汽车撞了,但是肇事司机不仅不赔偿,在法院判决她必须赔偿之后依然不赔偿,上演了“教科书般”的耍赖,“我没钱,拿啥给你啊……我就是(法院)判也中,判个几年也中,咋的都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也不用还了。”
【视频】赵勇:家里已经没人气了 来源:新京报 我们视频
12月1日中午,曝光肇事司机“教科书式耍赖”的当事人赵勇称,父亲今早抢救无效去世。“我刚到殡仪馆,在处理父亲的后事,已经电话通知了老家的亲戚,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在帮忙。”

赵勇告诉记者,父亲过世后,他也通知了法院和交警两边,法院方面回复说,下午会派一名法医过来“看一下(父亲遗体)”。
赵勇提及,截至目前,肇事司机黄淑芬的家人没有询问过父亲的情况,“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看到我爸(过世)的消息了,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告诉他们”。
关于赔偿问题,赵勇称,近日执行部门曾告知他,肇事司机黄淑芬的家人近日交了3万元赔偿金,但这与判赔的85万余元相比可以说是“杯水车薪”,“余下的款项都没落实”。“我回复执行部门的人,说交给他们处理就可以,我顾不上那些东西了,现在就是(处理)我爸(的事情),别的暂时不管了。”
事件回顾:
赵勇,河北唐山人,两年前建筑专业研究生毕业后,顺利进入天津市的一家设计院工作。可谁也没想到,刚上班仅4个月,他的命运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015年10月6日上午,赵勇的父亲在骑自行车时,被一辆小汽车撞成特重型颅脑损伤,成了植物人。事后,经过交警的事故认定,小汽车驾驶人黄淑芬承担事故70%的责任,赵勇的父亲负有30%的责任。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赵勇除了照顾成为植物人的父亲,就是不断地联系事故肇事者黄淑芬,想要一个说法。
在交通事故发生一个月后,赵勇就对黄淑芬提起了诉讼,18个月后的2017年6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黄淑芬赔偿赵勇父亲85万多元,并且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但被告一直没有履行,甚至宣称“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还有啥用”,直到赵勇将他与被告交涉的经历在网络上曝光,11月25日,被告的女儿才支付了3万元赔偿。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面对黄淑芬如此的态度,从上个月的中旬开始,赵勇将自己一家人的遭遇陆续公布在了微博上,目前,他写的这篇《这773天 我被迫改变的人生轨迹》的阅读量已经突破一千万。同时赵勇还将他与黄淑芬一方的通话录音、视频也一同公布在网上,并将黄淑芬的行为,称之为“教科书式的耍赖”。
11月25日,赵勇第一次收到了黄淑芬女儿支付的3万元赔款,同时她的名字也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二天的26日,黄淑芬就被当地法院司法拘留15日。而这一天,距离车祸发生已经过去了772天,距离法院判决生效过去了171天,而距离赵勇在网络上公布文字、视频仅过了10天。
司法拘留15天,顶格处罚,26日,肇事司机黄淑芬付出了相应的代价。目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并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目前,黄淑芬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查封一套房产,正调查是否转移财产
12月1日中午,也就是老人去世后两个多小时,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关于赵香斌与黄淑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通报了“教科书式耍赖”一事最新进展。

通报内容显示,被告黄淑芬赔偿原告赵香斌交通事故各项损失935935.37元,剔除已赔付76000元,应赔偿859935.37元。原告和被告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另外,人保财险唐山公司赔付到位,两次共赔付42万元。
通报中还显示,
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
11月24日,办案人员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调查后,依法冻结黄淑芬的佣金账户及其购买的保单。
因黄淑芬拒不履行判决,2017年11月25日,依法对黄淑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实施。
2017年11月25日下午,刘明月代黄淑芬向法院交纳赔偿款三万元。法院已通知赵勇到法院领取,赵勇尚未领取。
唐山中院表示,正在对黄淑芬的财产及黄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一旦查实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依法从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对案件执行不能的部分,及时启动司法救助。
彭 飞
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彰显。
这段时间,一段“教科书式耍赖”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两年前,唐山人赵某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肇事司机黄某既不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反而进行“教科书式耍赖”,甚至在今年6月法院判决后,仍以“打太极”的方式拒绝赔偿受害人损失85万余元。近日,法院冻结其佣金、查封其名下资产,并处以15日拘留,黄某同时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成了榜上有名的“老赖”。同时,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被执行人黄某之女名下地块。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虽然是极端个案,但也引起了社会对“老赖”现象的广泛关注。为什么明明法院判决了,有些被执行人却能一拖再拖?“老赖”怎么就成了法治社会的顽疾?实际上,以“老赖”为代表的判决执行难问题,客观上存在一个普遍而根本的原因:司法资源有限,执行成本太高。任何国家的司法资源都有其限度,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已经下了大功夫,想要积极介入每一起案件的执行,并不现实。这就给“老赖”留下可乘之机。再加上有些“老赖”运用财产转移等手段,更进一步提高了判决执行的成本。
“老赖”现象由来已久,如果不能有效惩治“老赖”,不能严格执行法院判决,那么法律就会变成失去约束力的“稻草人”,不仅难以实现正义,更会对公序良俗、世道人心带来负面影响。事实上,有效惩治“老赖”,一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老赖”被限制乘坐飞机和软卧火车,到38个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签署《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不同系统、不同职能的部门相互配合,打通了信息沟通的障碍,布下天罗地网。
与此同时,现代信息技术更成为司法机关惩戒“老赖”的利器。最近,河南省某基层法院利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功能,将首批19名“老赖”的信息推送到当地10万名市民的朋友圈中,令不少“老赖”主动登门还清了欠款,法院结案率明显提高。除此之外,司法机关还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精准锁定“老赖”在网络上资产与消费情况,更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在新兴技术的助推下,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的成本进一步降低,效率却大大提高,一个更加诚信、有序、法治的经济社会环境得到有效保障。
法谚有云:无救济则无权利。很多时候,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彰显。依法惩戒“老赖”、加强判决执行力度和效率,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向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社综合北京青年报、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新京报我们视频等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李金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