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给不老实的朋友!山东30%艾滋感染者和病人还没被发现,可能就在你身边……
生活日报
30%感染者和病人未被发现和管理
而防治力量却严重不足

目前我省仍有30%左右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发现和管理,成为潜在传染源。
而防治力量却仍然不足。
部分市、县(市、区)对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经费不足,缺少监督考评机制,全省县级疾控机构艾滋病防治人员平均不足2人。
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艾滋病防治参与度不高,当前山东的艾滋病防治力量尚无法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艾滋病毒感染者:是指本身感染了艾滋病毒但是没有发病,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甚至继续生存几十年。但他可能会传染给别人。
艾滋病人:是指已经发病了,会有许多免疫缺陷的症状,有些人会在一两年内就死亡。
性传播成主要传播途径
占到新病例的90%以上
“十二五”期间
全省共动员检测2800余万人次
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0%
艾滋病病死率下降到4.3%
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近年来我省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增长速度趋缓,但仍然呈增长趋势,自2011年以来增长率为28.1%。流行因素更加复杂——
经性途径传播成为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占到新发现病例90%以上,其中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占比超过50%;青年学生、老年人感染人数日益增多,疫情正从易感染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导致艾滋病疫情增加的高危因素错综复杂。
所以,当前我省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更加艰巨。
还记得不久前的这个案子吗?
《孩子俩月了,才发现老婆竟早已感染了艾滋!丈夫怒诉婚检机构索赔,结果很多人大呼意外...》

最终结局是:这位丈夫提出的赔偿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但是借助这个案例,我们却学了不少法律常识。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艾滋病属于指定传染病范畴。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由此可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依法享有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患有艾滋病并在传染期内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而并非法律禁止或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预防措施
1.坚持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为。
2.严禁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
3.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用品。
5.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6.要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触,切断其传播途径。
稿件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 杨璐 稿件、光明网、南邮红十字会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