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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广州】街头杂耍吓惊心,父母责任要谨记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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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提出“各家的孩子各家养”的论断。但这是有悖常理的。在现今法治社会下,人的生存权,是掌握在每个个体的手中的,哪怕是父母,也无权将孩子至于任何危险境地。


由于孩子对是否危险,是缺乏基本的判断力的,所以才要立法,要大人尽保护、养育的义务。


何况广州市早有明文规定,自行车禁止带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后款规定:市区和城镇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但在不通行公交车辆的道路上,可附带一名学龄前儿童;附带学龄前儿童的自行车应安装牢固的座椅,通过有公交车辆通行的路口时,须下车推行。)


近日在大街上,常见到成年人用自行车带儿童,在繁忙的马路上飞驰。而且还有各种不同姿态的杂耍式骑车带人,真是险象环生......


▲杂耍比拼?


▲入夜时分,这位妈妈用特制的车椅子带着孩子赶路,这已经算是比较负责任的了。


▲这位母亲,还知道过马路要推行。但车篮当椅子,实在不可取。



“哇!真犀利,车拉肩扛耍杂技...做父亲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切,这有什么啊?他们不怕死就没问题啦,这也好拍的?”


“这对母子也不弱啊,快赶上极速飞车了...哈哈哈。”


“依家嘀单车好牙烟嘅,掉喺大街上,都唔知几时坏噶,万一失灵,个仔条命就冻过水咯...”


“唔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万一系估唔倒噶!知道就唔系万一啦!所有危险都系万分之一嘅啦...”


部分车篮的承重没有标示限度,车辆提供方需负上法律责任。


车上没忘警告卖广告的,却不提安全提示,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部分车辆有安全标识,但大部分都是没有的


【微议】孩子不单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父母和社会都应该尽可能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就算孩子贪玩,但要求无理的话,也应及时劝阻。学校近年都在实施安全教育,希望家长能予以配合。管理部门也应尽监督管理的义务。只有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文/图:信息时报记者 冯今宁

编辑:R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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