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各位网友,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
政府网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妻子家庭现有房屋面积133.83平方米,其中在2008年航测图内房屋面积90.29平方米。按照亳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定,该家庭按航测内房屋90.29平方米可以产权调换安置120平方米还原面积,按其家庭人口3人,可以享受90平方米优惠面积不找补差价。如该家庭人口2人,同样应按航测内房屋90.29平方米产权调换安置120平方米还原面积,但只能享受60平方米优惠面积。该村工作组人员解释的政策无误。
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我是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邱庄行政村付庄村村民,今年57岁,独自一人生活,无子女。由于腿部残疾,我无法下田干活,每年还得承担治疗腿部疾病的几千元费用。听说国家对特殊困难农民有照顾政策,能够申请低保和残疾证。希望能帮我解决实际困难。
回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收悉,颍泉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后,行流镇立即到您家中实际了解情况。经了解,您现年57岁,家住行流镇行流村付庄自然村,目前独身一人居住。由于村里无法办理残疾证,目前已指导您去市里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在您办理残疾证后,村里将按办理低保流程进行评议办理。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天长市川桥水库管理所一直在收水费,我们队有200多亩农田,每年要交2000多元水费,请问是否合理?
回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天长市川桥水库收水费等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水利局调查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市川桥水库为国有中型水库,独立核算法人单位。该库收取水费,严格依据国家政策收费,执行皖政办〔2002〕38号、皖政办〔2002〕63号文件以及天长市政府《批准市水利局、物价局关于调整天长市水利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请示》(天政〔2003〕17号)。请广大网友们放心,川桥水库水费标准公开透明,主管单位天长市水利局绝不允许该水库有乱收水费的现象发生,也真诚地邀请你们继续监督,保证让广大群众用明白水,交放心款。
我市水利局已将上述情况与您进行了沟通,告知相关缘由,您表示满意。联系人:崇美玲,联系电话:18655096992。
天长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你好!目前肥东县农村基本都修建了水泥路,但是店埠镇西山驿建设村范湾组还是石子路,雨天崎岖难行。此外,该村电线非常细,加上线路老化,没有变压器,导致电压很不稳定。盼关注解决。
回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肥东县店埠镇西山驿建设村范湾组道路坑洼不平等问题,肥东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店埠镇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范湾组道路建设项目,已在今年年初列入店埠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可完工并力争通行。关于低压线路问题,该处电线改造工程也已列入本年度改造计划,目前杆线等施工材料已进场,供电部门正组织技术人员抓紧施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就其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您也可以直接登录合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互动交流窗口留言,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合肥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利辛县大李集镇华美塑料加工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该厂排放污水处距离茨淮新河饮用水地不到400米。此外,还造成养殖户损失,损失高达120万。尽管如此,华美塑料加工厂还一直在加工生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并解决该问题。
回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利辛县大李集镇谢楼行政村马胡河西侧有一企业华美塑料加工厂,法人代表刘广臣。
2017年5月15日群众第一次通过“全民参与·环保风暴”投诉热线反映,利辛县政府接到群众反映后,转批请大李集镇政府查处,并按时上报结果。2017年5月25日大李集镇政府回复县政府办,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并要求塑料厂业主限期自行拆除剩余生产设备。
2017年6月23日利辛县环保局又接到群众反映“大李集镇华美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热线后,利辛县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企业违法事实存在。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生产项目取缔标准的通知》(皖环函〔2016〕1121号),华美塑料加工厂不具备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2款之规定,利辛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塑料颗粒加工设备,逾期不拆除,将申请对其进行依法关停。
2017年6月26日环保局已向县政府申请对该企业进行依法关停(利环〔2017〕51号)。
2017年8月9日,利辛县环保局配合大李集镇政府监督该企业对生产设备自行全部拆除。并建议大李集镇政府加强后期监督,防止该非法企业死灰复燃。
环保局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按程序办理,不存在弄虚作假。如有问题可与县环保局李标联系,联系电话:13966512677。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您好!我是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旧镇南郢组村民,去年8月开始,镇政府让每家每户签订拆迁协议,但至今也没有后续消息,耕地也荒废了一年,村民都很着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告知大家具体规划。另外,我们村交通不便,几年前翻修的石子路已破败不堪,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方案或措施,修建一条公路。
回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长丰县双墩镇旧镇南郢组村拆迁及村道建设等问题,长丰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双墩镇政府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长丰县双墩镇旧镇村整体搬迁工作是2016年双墩镇“两湖之间”先行搬迁项目,此项工作服务于当时中新集团投资规划建设需要。后因国家政策调整,先行搬迁工作暂缓实施。对于项目涉及的搬迁户集体承包耕地,双墩镇从2016年7月开始给予流转,并付流转费。关于旧镇村“村村通”道路问题,该村的主干道(老合水路—华丰)已纳入2017年畅通工程计划,并已完成招标,将于近期进场施工。
11月6日上午,双墩镇工作人员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将双墩镇“两湖之间”先行搬迁计划、土地流转以及旧镇村内相关道路建设等开展情况和您进行了沟通,并对您提出的其他问题给予了答复。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长丰县将督促双墩镇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加强辖区道路巡查,及时修复毁损路段,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就其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您也可以直接登录合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互动交流窗口留言,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合肥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我是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丙子居委会居民,我想咨询一下滨湖拆迁补偿独生子女增购一事。拆迁户在回迁时,独生子女可以增购20平方,我女儿和她的孩子都领了独生子女证,街道建设办说这种情况只能一人享受政策。请问有没有相关依据?
回复意见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包河区烟墩街道拆迁独生子女户增购问题,包河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烟墩街道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为被征收人后,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没有独生子女优惠照顾安置面积政策。但在滨湖新区安置操作的具体执行时,给予独生子女家庭20平方米的优惠照顾面积,按460元/平方米购买;对于两代独生子女家庭户,只能享受一代独生子女优惠待遇。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到烟墩街道办事处咨询(联系电话:63350503),街道工作人员将向您当面作详细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就其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您也可以直接登录合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互动交流窗口留言,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合肥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主办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协办 / 安徽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