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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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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司法救助

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控告申诉职能,着力探索并建立集信访举报、律师援助、检务宣传、公开审查、多元救助、回访关怀等于一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来信来访295件、控告申诉案件83件、刑事申诉案件32件、司法救助等41件,通过实施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桩桩有反馈、事事有回音,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社会力量参与息诉:40年“老案”一朝化解

“化解信访积案是控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抓紧抓好,取得一定成效。”近日,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知易在介绍该院控申工作时说。

为有效办理信访案件,该院控申科坚持诉访分离、及时导入、及时办理、及时答复的原则,确定专人办理来信、来访、网络举报等线索的分类登记管理,做到即访即化、日清日结。同时,该院还创新工作机制,对久诉不息、缠访闹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仅今年上半年就邀请援助律师11人、参与了11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化解。

1975年,万某被仁寿县法院以冒领工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万某不服判决多次上访,经法院多次复查处理后,仍不理解。现万某以1975年判决所涉法官涉嫌徇私枉法到仁寿县检察院举报,要求对法官立案侦查。此案已过诉讼时效,该院对其进行了书面答复。但万某以该案对其一直存在不良影响为由,坚决认定该案未过时效,仍强烈要求对该案立案侦查。

2016年11月,该院对此案开展初核,通过调阅卷宗,发现了工资花名册、工资介绍信存根、会计凭证等可以证实万某冒领工资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承办公安干警和承办、复查法官无伪造印章和证据的情况。考虑到信访人年事已高,家属也曾告知其被医院抢救过多次,且家属放任其独自到检察院,该院担心万某长期奔波,情绪激动,易出人身事故,遂决定与该县司法局、县法院协商,由上访人万某自行确定一名律师代理此案件。代理律师阅卷后,与该院承办干警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

2017年2月15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援助律师进行了公开答复,最终打开了万某的心结,万某表示息诉罢访。

“类似的上访案件,我们每年至少要办三五件,虽然很棘手,但干警们总是耐心细致地接访,深入浅出地回复,帮助来访者消除疑虑,解开郁结,理顺情绪,消除怨气,做到案结事了。”办理该案的控申科检察官说。

“救助四化”送关怀:孤苦伶仃兄妹获助5万元

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仁寿县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仁寿县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两项工作措施得力、亮点突出、规范有序,特别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四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司法救助‘救’和‘助’的功能,给刑事被害人送去了浓浓的司法关怀……”此前,最高检申诉厅一处相关负责人在该院督查“两项工作”时说。

“救助四化”是该院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中形成的一套富有特色的工作机制。该院在司法救助常态化、规范化道路上,始终遵循最高检“主动救助”的要求,健全配套机制,促进救助“规范化”,转变救助理念;追求受益“最大化”,搭建救助平台;凸显救助“专业化”,创新救助手段;实现救助“最优化”,不断提升救助实效。

2011年启动司法救助工作以来,该院规范救助程序,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账户,共依法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53件,发放救助金56.1万元。

2016年6月18日,林某在驾驶普通摩托车赶往县城途中,跨过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陈某驾驶并搭乘李某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李某、陈某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检察官了解到李某、陈某家庭困难后,与该院控申干警联系,对二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审查。

走访中,控申干警发现陈某系孤儿,李某系二级残疾人,家庭十分困难。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子,但前夫已10年无音信,儿子一直跟母亲生活。2015年,李某与陈某再婚,生有一女。李某、陈某逝世后,子女由其外祖母王某抚养。王某年迈,且患有多种疾病,每年需要大量医药费,现全家3人生活来源全靠小女儿的6000元孤儿救助金维持,加上医院抢救李某、陈某的11万元医疗费,对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被告人林某也因经济困难未赔付任何费用。详细了解情况后,控申干警帮助两兄妹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

2017年8月,该院与县民政局、工商联联合下发《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着力帮助司法救助后仍然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他检察机关认为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该文件签发后,该院又为这兄妹二人争取社会爱心人士救助款2万元。

化解普法同步进行:3小时消除申诉人疑虑

“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是仁寿县检察院控申干警对自身的基本要求。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控申部门是检察官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贴近百姓的重要平台。将涉检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是控申工作的重点。”这是仁寿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知易常挂嘴边的一句话。

2017年4月26日,瞿某不服该院以情节轻微对张某、刘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孙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用来信方式向该院提出申诉。

受案后,承办干警通过调阅原案卷宗、审查原始证据、走访相关人证后,认为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遂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律师等担任听证人员。经过3个多小时的公开质证,听证人员发表的听证评议意见最终打消了申诉人的疑虑。公开听证的过程既是质证过程,又是普法过程,更是化解矛盾的过程。申诉人瞿某等人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人为本的工作宗旨表示满意。

“检察官到农村来,给我们上法治课,帮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让大家学到不少东西,我很感激他们。”2017年1月,控申干警到辖区洪峰乡开展“春耕法律三下乡”活动时,一位老大娘发出这样的感慨。

像这样的活动,该院每年至少开展10余场(次),进社区收集社情民意、进农村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举行法治讲座、进机关开展警示教育、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中,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现场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控申干警在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还主动征求接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完善机制建设,落实整改对策,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规范司法、提升能力,实现互利双赢。

接访中一名群众说:“以前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找哪里,走了不少冤枉路。现在才知道,有些问题找检察机关更容易解决,希望检察官们能够多抽时间来给我们讲课。”

文稿统筹:童绍康 付川洲 刘君 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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