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打伞被罚款10元到底冤不冤?
南宁晚报
今天早上,中河高架立交桥处,有两人在执勤,我被交警拦下并罚款,理由是违反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五项规定,罚了10元。

骑车撑伞真是太多见了…

虽然10块钱并不多,但是楼主似乎并不知道骑车撑伞是违法行为……
究竟他被罚得冤不冤?,咱们一探究竟:

网友发的罚单中写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5项规定,具体是个啥?

“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还真是有规定的!
你看,罚得可不冤啊!

原以为网友们又要吐槽交警罚款创收,没想到这次大家的意见竟如此统一:
网友热评:@zla520:罚的好!骑车打伞,出事你就知道了!
@山药蛋牌:交警赞个,这绝对罚的好,换了我,麻溜的接受,并表示感谢提醒我晚点见阎王爷!
@forest00:罚你不止为你好,也为别人好。如果你被汽车撞了,伞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wayway:交警是花10块钱把你从阎王爷那儿赎回来…
@舌鳎鱼1984:这不是为罚款,是为了你的那条命!不然带伞骑车,你那伞就成了你的裹尸布……
@kinki880847:确实有这个规定,我是98年知道的,因为在延安路上被一个警察教育了。
@天天晴天:哈哈哈…你水平不错啊,罚是为了你活长久点啊!
偶尔也有人卖弄小聪明的,咱就不点名了 ——
“看到交警把伞收起来不就行了,等骑远了,再打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没想到,居然还被怼了!还怼了3次,哈哈!
@jiweinet:知错不改,无药可救
@forest00:是啊,很同意,大不了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只是不知道投胎还是人吗?
@ΗЁЯΟ: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罚再多钱都没用,说的就是你!
还有人说,“撑伞单手骑自行车,下雨天也骑不快,路口注意点,其实不会很危险,前提是刹车正常”…
网友@红色之猪 回复得很好:
“我完全认为你有把握,能保证安全。但是其他人看了也会说,那我也可以这样骑车,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其他人里面肯定有会出危险的人。所以呢,还是一刀切好,谁也不能这样骑车。”
遇上这种回复只想回他表情包:


网友议论纷纷,楼主自己怎么想的呢?
如下图,emmm…果然是个明白人呐!

真的不能骑车撑伞了哦:
骑车打伞是危险的举动,伞会遮挡驾驶人的视线,而且单手骑车很难控制平衡。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驾驶人很难做到及时刹车,就很容易失去平衡而摔倒,甚至引发交通事故。这种行为不仅危险,而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请大家务必遵守交规,珍爱生命。
来源丨19楼
三审丨周明勇 二审丨李仁玉
编辑丨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