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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正式实施冬防期常态化限行,下周一开始明年三月结束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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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冬防期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冬防期重污染天气易多发频发,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避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反复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冬防期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临潼、阎良、鄠邑、周至、蓝田等区县限行区域,可自行划定。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

华商报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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