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豪!海口获评“全国文明城市”(附“创文”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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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
海口“创文”终于成功啦!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于17日在北京举行。海南省海口市、琼海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丹村等25个村镇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等33个单位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三弓村委会新建村村民高妹香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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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表彰了“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海南省获此荣誉的有:
屯昌中学初三(5)班学生李双南、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室主任林琳、澄迈县老城镇居民赵长发、海口才茂食品厂总经理郑芳茂、儋州市公安局西华派出所原所长朱国茂、省公安边防总队临高边防支队机动中队原下士欧阳文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政委邢锦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刘爱兰。
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第四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以及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也在17日出炉:
海南省文昌市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乐东黎族自治县文明办,屯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中心学校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中心小学校长陈继俊,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刘永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海南大学、海南中学、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东方市铁路小学、五指山市第一小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此外,海南省海口市红旗镇等32个村镇、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大同里社区等80个单位也通过了复查,获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或“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起来看下海口“创文”的大事记~
(把手机横过来看效果最佳噢!)






来源:海南日报、海口发布综合整理
记者:陈蔚林
图解资料来源:海口日报、海口网
制作:衣韵颖
编辑: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