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正义网-检察日报
张亚彬:本院受理刘东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冀0302民初6831号民事判决书(偿还8500元及利息;对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邵丹、石雨彤:本院受理张强与邵丹、石雨彤、石军、梁淑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陈福民、张宝侠:本院受理郭翠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曹梅花:本院受理曹延芳诉你及马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303民初2974号民事判决:马建华、曹梅花共同偿还曹延芳借款6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602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陈峰:本院受理刘书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03民初2129号民事判决:陈峰偿还刘书好借款70000元及利息23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2室领取,逾期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王文通:本院受理邓文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03民初2164号民事判决:王文通偿还邓文龙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2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水红兵:本院受理段玉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03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水红兵偿还段玉芝借款1158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2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赵环丽: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与洛阳九鼎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洛阳九鼎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7)豫0303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42号
本院在执行瑞安市则鸿卫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鸿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则鸿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征得申请执行人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场桥支行的同意,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17年11月3日裁定受理则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1月7日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为则鸿公司管理人。则鸿公司债权人应于2017年12月25日前,向管理人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2号;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张洁1358759900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则鸿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7年12月28日8:30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则鸿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岳兴凯:本院受理岳阳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
孟繁生、孟庆兵:本院受理尚义县天予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725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青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
冉正蓉、冉华萍、冉正伟:本院受理余仁忠诉被告李爱华,第三人冉正蓉、冉华萍、冉正伟、冉正惠、冉正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230民初4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名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郎广平、张正蓉、万世明、郎广立、赵鹏:本院受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名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江正毫、秦永德:本院受理李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名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庄小桥:本院受理贵州捷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黔2725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第一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陈文军、杨光华、张大华、朱成全:本院受理张仕孟诉你四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黔2725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第一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邹敏:本院受理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及汤烈秀、林朝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川1011民初1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9 559.54元及逾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周恩妹:本院受理谢华艳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428民初131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蔡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王助琼、李建军、李井元、张兴桂、李荣福、周艳梅: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桂0325民初276号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桂0325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
周群、李根兰、江涛:本院受理方孝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2月6日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潘洪梅(52273219901115582X):本院受理税晓林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判决准予你们离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川0922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
康年锡(510922196007051834):本院受理文其芬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判决准予你们离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川0922民初1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
本院2017年11月8日刊登的梨树县郭家店印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中,被告应为梨树县郭家店印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王学辉、刘印华。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贤来:本院受理郭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521民初2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理化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陈永荣:本院受理姚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521民初3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理化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徐家英: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月24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叶施宏:本院受理周满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湘1122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刘金泉、程虎艳、王学伟、张云龙:本院受理李子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小牛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李国英:本院受理彭明坤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526民初3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
杨君梅:本院受理香河县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香河县奥美斯奇家具厂、关阳春、关新:本院受理庄艳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1024民初2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李慧:本院受理付海岩诉你与刘庆森、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于雷:本院受理宋赵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922民初2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江苏鑫恒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乃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922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江苏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周胜利:本院受理戴冬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张俊:本院受理宋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蒯玉明、张俊:本院受理宋学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诉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张智慧:原审原告王予西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复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偃民申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偃师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
牛优优:原告高大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381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偃师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
李小辉:本院受理原告杨礼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丁启言、李圣彬:本院受理原告穆科诉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和30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石光磊、刘光辉、柴战部:本院受理武小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刘小丽:本院立案受理常红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在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只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朱家玮:本院受理原告谢连波与被告朱家玮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马军、梅翠松、蔡玉翔:本院受理原告房广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徐法伟:本院受理原告王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靳文臣:本院受理杨德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黑0524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杨巧玲:本院受理原告候文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82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长葛市人民法院中区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2017)皖1504民初481号
陈保昌:本院受理原告叶集试验区恒坤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1504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严俭标、刘立梅:本院受理原告李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滨海翔宝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日照港路达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922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