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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简化!广州提取公积金不用再交复印件!这些新变化你不知道就亏大了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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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方便职工提取、提高工作效率,广州将对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予以简化,其中符合条件的首次提取,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通知内容概要如下:


● 职工以租房自住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和二次及以上提取均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 二次及以上提取仍按现行规定操作,即可依条件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


● 职工办理提取信息变更时,同样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简言之,

以后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复印一大堆材料啦!

据了解,新规自2017年11月13日起实施,简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要件材料如下:

贷款购房提公积金所需材料

▼▼


①购买一手楼的,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购买广州市以外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注:以前这些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3日起将不再需要了。



除了流程简化外,

从这个月起,

广州公积金政策还有不少其它的新变化

不知道这些你或许会吃大亏哦!


个人可自愿缴存公积金


这个月起,没有单位,也能像单位人员一样缴存公积金,并享受低利率住房贷款的政策。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规定原先未纳入规定缴存范围的市民,从此以后可通过个人自愿缴存,就可享受购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已于11月起正式实施。



通知内容提出,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也就是说,除了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外,自愿缴存者还可以享受低利率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目前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也就是说,个人自愿缴存者每月最低缴存金额为189.5元。这也意味着如果遇到换工作的空挡期,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公积金不会断缴。


购房资金需先存入专用账户


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指出,广州自11月1日起试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


即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真实与安全,与资金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由资金监管机构将所涉交易资金足额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待交易完成后按约定为买方当事人向卖方当事人划付应得交易资金行为。


   办理流程如下:


① 买卖双方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资金监管服务。


②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在贷款业务窗口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③ 买家将监管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储蓄账户。


④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划扣监管资金。


⑤ 买家提交监管资金划付材料:存量房交易首付款中非监管资金的收据、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房产证。


⑥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完成监管资金划付审批后,将监管资金划付至《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卖方的储蓄账户。



此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强制性的首付款资金监管政策,是为了打击“首付贷”违规行为,确保首付资金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业内人士指出,最受影响的还是那些希望买家提前支付首付款用于业主垫资赎契的交易,现在基本上变成了不可行。


实行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受理


自2017年11月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等区域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受理。



据了解,房屋地址为上述区域的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一手期房、一手现房、二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全部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网点受理,现有承办银行不再受理上述区域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须将贷款案件直接送中心直属网点办理,并请各承办银行继续做好借款合同、借据的盖章,抵押信息报送,组合贷款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交回,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广州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地址一览


(一)市区


1.天河区服务热线:8550216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3楼


2.荔湾区服务热线:81304063;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二层


3.黄埔区服务热线:18924303370;地址:广州市黄浦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北门裙楼2楼


4.海珠区服务热线:3406621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2号1楼


5.白云区服务热线:3654949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二)番禺服务热线:34606606、34619683;地址: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7-39号2楼


(三)花都服务热线:36925521;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5楼


(四)增城


1.荔城服务热线:32851277;地址:荔城街荔园路1号


2.新塘服务热线:82689082;地址:新塘镇荔新13路73号新塘公积金分理处(农商银行)2楼


(五)从化服务热线:37900913;地址:从化街口河滨南路100号


(六)南沙服务热线:34684670;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

部分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何颖思 

部分资料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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