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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好老板:禁止免费加班! 可是,每天提前2小时上班,他反倒被开除了……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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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可是,太爱工作,反而会丢了工作……西班牙一名男子,因为太爱工作,每天都会提前两小时上班,结果违反劳动合同,擅自加班,被公司开除。


在遥远的西班牙,加泰罗尼亚首府巴塞罗那,有家名叫Lidl的廉价连锁超市,吉恩是其中一间分店的经理,他兢兢业业为公司工作了12年。

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7点

但吉恩每天都会提早2个小时

凌晨5点就提早来到公司进行准备

他会花几个小时整理货架

检查订单和价格

为超市开业做好一切准备

等待其他员工的到来

是一位非常认真负责的经理

照理说,剧情会是这样(以下请用普通话):

“老板,我天天免费加班,12年如一日,给我评个先进噻”

“你干得真棒,年底给你加薪升职”

“谢谢老板,为公司付出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好好干,公司绝不会亏待你这样的模范员工”

……

(剧情发展到这里,应有掌声和鲜花才对)

可是,悲催的是,剧情却反转了(以下请自动切换到各地方言):

“老板,我天天免费加班,12年了,你还是给我评个先进噻”

“评个毛线,老子开除你!!!”

“吖!开除我?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说错了哦?!”

“你没听错,老子就是要开出你!”

“卧槽,这是为为啥子也???”

“为啥子?晓不晓得,你违反了公司规定,没有经过允许就擅自加班!”

……

然后,我们这位主角就悲了个催了,被老板扫地出门。



原来,这位老板非常的“爱民如子”,他制定了一项规定:每分钟工作都是有偿的,只要员工在工作,公司就必须打卡付薪,禁止无偿加班。

超市老板在查看超市监控的时候,发现了每天都会独自加班的吉恩,他没有感动得给吉恩颁发“年度之星”奖章,反而对此非常不满,做出了解雇吉恩的决定。

于是,就有了前面那一幕。


可是

别人家的老板不是都喜欢加班的员工么

更何况还是免费加班的劳模

这真是给我等加班狗造成十万点伤害啊

当然,剧情发展还没结束。

因为工作太辛苦而被解雇?

这简直荒谬!

吉恩一怒之下,将老板告上了法庭。

吉恩的律师胡安·格拉(Juan Guerra)表示,他的客户只能工作更长的时间,因为他承受着重组计划中销售和绩效目标的压力。吉恩每天早到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让超市达到总公司所要求的营运标准,才会多付出那么多心力。虽然吉恩违反了规定,但最终收益的仍是超市。他说:“超市的负责人知道这一点,并意识到这些变化需要时间和奉献精神。”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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