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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申请公租房将有新细则,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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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本地户籍家庭

申请公租房的话

将有新细则

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收入中等偏下

以及住房困难

才能申请公租房


另外

广参编辑还梳理了

来穗务工人员

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公租房的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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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最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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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的操作流程,市住房保障办近日发布《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1申请人必须满足两大门槛


按照广州目前对公租房资格的审核门槛,广州本地户籍家庭中,必须满足收入中等偏下且住房困难两个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失去父母且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1收入中等偏下的标准


“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2017年这项标准的具体数据是:以典型的3口之家为例,全家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年收入限额不超过2.9万元,家庭资产净值不超过46万元。


如果申请人为单人,则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35321元,家庭资产限额为18万元。更详细的要求,可参照下表:



(来源:《征求意见稿》)


2

住房困难的标准


在本市无房,或者有房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9平方米。


如果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但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不能选择承租公租房,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02市、区两级审核加社会监督


为确保公租房的申请人满足上述两大门槛的要求,市住建委公布的新公租房申请审查细则采取了市、区两级审核加社会监督的办法,力求严格把关。


相比旧实施细则,意见稿对申请审核过程也做了细化。街道办(镇政府)初审需要确认申请对象是否为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征求意见稿》增加的两种情况除外: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广州市住保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审核过程中有多部门参与,因此难以统计初始申请家庭和最终获得保障资格家庭的比例。


资料显示,去年全市一共受理了10335户家庭的公租房申请,市住保办共分260个批次公布了获得保障资格家庭的详细情况。



03可通过第三方动态抽查


由于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状况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各家庭的情况也会相应滚动更新。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住房保障期间保障对象因收入、资产、住房、人员结构、婚育状况、户籍、银行账号及其他影响保障标准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变更申报,


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以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在配租前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抽查、检查工作开展辅助性工作。


特别的,新细则还规定,各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开展工作,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4申请资料可网上下载


申请对象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机构领取《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等申请资料。


另外,申请对象也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上述资料,方便了不少。


05你可以这样提意见


意见征求期:即日至11月12日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点击以下链接索取http://www.gzcc.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Show.aspx?ID=3292

邮寄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市住房保障办12楼审核分配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zbbzfc@gzcc.gov.cn

传真:020-83370861



不仅户籍居民可以享受公租房

今年广州

还对来穗务工人员

申请公租房予以更多便利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放宽了三方面的限制。


放宽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是删除了对来穗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租房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保障范围人群更广;


二是放宽了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将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由5年以上缩短至3年以上;


三是放宽了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要求,删除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的限制,与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持一致。



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公租房

也有相应的办法


公租房租金比市价明显便宜。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政策解读,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不设收入限制,但不设租金减免。只有当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广州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保障条件时,才可以按照《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面向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家庭收入情况,来采取租金减免方式分档计租。


什么人能申请?


以下两类对象可以以个人(可1人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2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合租,申请合租的2人均需符合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家庭名义申请本批公共租赁住房:

对象一

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此类人员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对象二

1.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在本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申请流程等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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