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二审控方要求加刑至12年 一审获刑5年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外媒报道,韩国三星电子集团副主席李在镕,早前就其行贿案罪成判决上诉,并于12日于首尔开审。李在镕坚持自己是无辜,控方则认为一审的五年刑期过轻,要求加刑至12年,同时要求法庭同意李在镕手提电脑内的证供有效。
李在镕穿上黑色西装及白色裇衫上庭。李在镕的代表律师李寅在(Lee In-Jae,音译)重申,现时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李在镕在2014年跟时任总统朴槿惠会面时,要求对方开出有利三星集团的政策。
检控官则指,警方在李在镕的手提电脑内,发现朴槿惠跟李在镕会面后的评语的纪录,以足以证明李在镕的贿赂罪名成立。
但辩方表示,手提电脑不应用作呈堂证供,因纪录由不在场的第三者记下,又指:“该纪录仅仅为一些零碎字词而非完整句子,不达到成为证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