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发布 对象包括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央视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务院昨天(21日)正式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对普查的工作目标、范围以及技术路线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标是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服务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普查的对象为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与质量核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