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间的相关数据资源共享
澎湃新闻
“要破除信息壁垒,构建跨类别、跨层级、跨单位的检察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说,检察信息化建设已经升级步入了“智慧检务”阶段。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着力构建内部畅通、外部共享的数据资源一体化大数据生态,形成大数据运用合力。
一要加快建立检察大数据基础、应用、安全等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实施物理环境、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开放等共性标准,建立完善纵向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横向跨越检察机关各部门的检察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办案、办公、队伍管理和保障等所有数据交换与共享。
二要积极参与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主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信息数据进行对接,实现政法各单位办案系统对接交换、数据自动推送和资源共享共用。
三要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间的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主动与其他国家机关沟通协调,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参与整合现有各类跨部门数据交换体系,加强与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相关信息数据的对接,推动打破数据壁垒。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09年以来,最高检先后颁布实施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检察信息化发展方向、实现路径、总体框架和实施方案。
2014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四大平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实现办案流程、结果、文书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