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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科技革命究竟如何解决检察监督中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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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正义君 |王翊乔

来源|正义网(微信ID:jcrb_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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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今年7月份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的要求,更加积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监督和业务协同中的应用,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与北京市检察院共同指导、正义网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协办的检察大数据应用系列沙龙第六场在北京大学举行。


来自最高检的相关领域专家、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与各级检察机关装备、技术等部门负责人,围绕“大数据促进检察监督与业务协同”这一主题进行研讨。与会嘉宾就强化检察监督、大力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类业务应用中的需求“痛点”作了主旨发言。同时,来自各地的检察官分享了在大数据应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结合检察工作探讨了检察监督信息化问题。


和正义君一起来看看最完整的沙龙实录吧!


第一环节:

嘉宾主旨发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潘剑锋教授致辞: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涉及实际课程的开设。像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都为我们这些课程的开设提供了很好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是涉及大数据和信息化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


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正义网总编辑、总裁覃匡龙致辞:本场沙龙的主题是“大数据促进检察监督与业务协同”。目的是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大力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监督和业务协同中的应用,分享各地检察机关在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中的工作“亮点”,促进“智慧检务”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钟福雄致辞:智慧是智慧检务4.0的根本特征,核心任务是在检察机关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基础上,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智能化、智慧化,全方位智慧方案,全体智慧支撑。云计算+检察工作是智慧检务4.0的网络支持,大数据+检察工作是智慧检务4.0的具体实施。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当前以大数据技术为代表的信息科技通过广泛的渗透性和前瞻性,充分融入了社会各个领域;检察工作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必然受到科技的影响。以“司法+科技”为主题,奏响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的时代强音。


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检察长申占群:在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应用上,建议实行全国“一盘棋”,紧紧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和深化检察改革等内容,加强省级院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相互学习成熟的经验做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切实提高信息化助推检察监督的能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公诉对大数据有非常迫切的需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和正义网的支持下,我们取得了一些小进展。一是大数据技术在统一使用的认定标准方面的应用。二是在职能辅助量刑建议方面。三是平台建设。四是智能语音系统。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新增加的公益诉讼大数据的业务大有可为,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刑事检察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积累的丰富的经验,二是审判机关的信息公开提供了现成的监督数据和依据,三是中央政法委强力推动互联互通。四是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行政机关加强监督。


第二环节:

检察监督信息化应用分享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方嘉凡:用信息化的手段来强化监督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创新监督模式,一是研发侦查监督平台,二是建立了配套的运行保障机制。我们研发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绑定审查逮捕案件,实现每案必监督。我们所有的监督工作就是把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


湖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助理李岚:我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信息共享,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涉刑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两法衔接平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苏庆国:以大数据应用促进检察监督工作,特别是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首先,离不开数据公、检、法、司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交换,因此,需要很好地解决数据共享交换的协商问题,也要较好处理数据安全保密的管理要求,才能确保核心数据共享交换。


山东省济宁市城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玉涛:2016年,建立刑事执行检察数据中心,打造全市刑事执行检察统一信息指挥平台。平台全面融合办公,实现了对所有执检工作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功能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了信息化建设从条块分割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转变。


第三环节:

检察监督信息化问题探讨


河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王志刚:我们的平台作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数据信息中枢,以刑事执行信息共享为重要支撑,融合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互联方式是监狱和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监控信息由省监狱管理局通过河北政法专线网接收,监管管理信息对其数据库实现全面共享。


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方洁同志:在北京统一业务系统中,我们根据监督事项案件化来设置了整个案件流程的管理。线索来了后,案管办只是进行线索的初步的统计和登记,核查完后,认为有立案的可能,就交给案管,进入到案件管理统一业务系统,整个过程都可以在系统平台上得到全流程的管理。


北京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李继华:我认为,监所检察系统功能有四个方面,叫“四个维护”——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视频监控系统就是两个问题——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高兰圣:统一办案系统上线运行规范化、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民事检察部门的受理案件等环节可以在系统内实现。二是“检立方”平台为高检院确立的数据标准,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和办案人员。通过“检立方”系统掌握全市民事条线的办案情况,及时进行专项分析和指导。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田渝:我市正在探索采用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技术,针对公诉案件起诉书与案件的判决书,自动、智能化进行量刑、犯罪事实方面的信息提取,开展类案比对及差异性分析,为公诉部门高效、准确进行审判监督提供信息化手段支撑。


河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武汝廷: 把目前政法机关各自正在运行的网上办案系统资源进行整合,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政法机关网上办案系统,逐步实现能够从案件受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的办案业务全部在政法机关统一的办案系统网上办理。


第四环节:

基层检察长圆桌论坛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门头沟区检察院这两年也是致力于信息化建设,从去年开始就自主研发了一个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个平台主要是集智慧办案、领导决策和业务考核一体的管理平台,这个管理平台实现了让干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然后最终达到法律文书激活活力的目的。


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郝静: 我们河北区检察院在天津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近几年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在检委会研发系统上采用的是无纸办公,各个委员在研究案件的时候不用纸、不用笔,只要点击眼前的电脑就有电子案卷和电子报告以及赃证物等各项的照片。


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祖帅:我用简短的三句话概括我们东丽院,一是用四个系统为引领,管数据系统引领的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二是我们能够尊重、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实行内设机构改革。三是我们尊重人才,是注重引领各项业务均衡发展的全国先进检察示范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振魁:目前的状况是全部刑事案件的电子卷宗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送达,我们采取的方式是检察专线网延伸到公安、法院和看守所。提审和开庭也都是在网上进行。普通的刑事案件我们刑事检察的办案人就不用离开办公楼,就实现了网上办工。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卢艳军:我来自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有干警113人,在河北来讲属于人数和办案数量比较高的,2015年开始改造建设的检察信息中心占地1000多平米,我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今天通过沙龙跟兄弟院比,我看到了我们的差距。


河北省东光县检察院检察长庞丽敏:我们院自己研发建成了一个智能管理中心。这个系统把我们院的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广播系统、电梯三方通话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车辆GPS管理系统、门禁系统、动态信息发布系统都集中在信息管理中心,然后值班干警可以随时查看我们全院的管理工作。


第五环节:

自由讨论环节


河北省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李强:大数据助力公益诉讼方面主要是在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案件的分析研判这两方面。在线索发现方面,在检察机关内部,立案机关已经实现了共享。但是,从公诉部门或者是侦监部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领域的案件线索,需要民行部门发挥自己的主动性。


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成懿萍:平台的运用从全国各地到我们市院比较多,通过他们学的情况和我们交流的的情况看,很多都是统一的。如果我们的省院和高检院业务部门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模板就比较好了。


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导余先川:高性能计算,不是指哪个机器运行,而是算法上要改进。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问题、算法有效性的问题,包括时间、空间的有效性,如果要做好,对整个工作是很好的。但是整个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我们只能把一部分做得更好一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中心副教授王莹:在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技术来临的时代,它已经深刻变革了我们的整个法学的研究领域,或者法律的部门。我们的检察官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什么?是仅仅对事件的完全的重塑和整合吗?这些都是未来的课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实证研究实际上在国际已经是一种通行的法学研究方法。实证研究发展到今天,不管是在信息化时代还是在目前的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包括资料的检索,这种冲击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资料搜集方面都在有意识进行。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刑事业务专家叶衍艳:在各种概念之外才深刻感受实际上它是水深坑多,大家刚才很多人都提到了,教会机器去识别这么一种自然语言其实就是一个很难的过程,我们要花费大量的人工投入。很多概念,很多前景都非常美好,但是我自己的深刻感受是我们怀抱美好的理想,但是过程非常的艰难。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任赵晓海:我们要把北大法宝的传统数据库插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翅膀,透视把理念应用到检察、法律服务和立法的情况,以后会不断为智慧检务服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编辑部主任、正义网副总裁钱贤良主持论坛。


据介绍,检察大数据应用研究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以及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的要求,让大数据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全面打造“智慧检务”体系。自2016年11月举办首场沙龙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五场,分别就大数据在检察工作实务应用、智慧公诉、检察视频、智慧检务4.0畅想等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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